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款 三联商社股权被放弃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962

||2009-02-07

记者昨日证实,三联集团在三联商社第3次股权拍卖中成功买受后,再一次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拍卖款,放弃以14.9元/股拿回来的9.02%股权,加上上次放弃缴款,两次股权拍卖闹剧,已让三联集团付出了1600万元的违约代价。分析认为,三联集团参加竞拍,目的就是为了抬高竞拍价格,而其超过14元的价格底线与国美之间能接受的价格之间并没有交集,三联商社这部分股权何去何从,仍有待各方“心平气和”协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下一次拍卖成交价低于14.9元/股,拍卖差额将由三联集团补齐。也就是说,第四次拍卖中三联集团的底牌已经亮明——不低于14.9元/股,这较第三次拍卖中的底牌14.8元/股已经抬高0.1元。

记者昨日就此征询三联集团,相关负责人强调,三联商社的股权“不能贱卖”,只要有合适的价格,三联集团是可以放弃这部分股权的。但对于这部分股权未来是否再上拍卖台,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仍难下定论。

国美电器总裁则指出,国美是不可能高成本增持的。国美新闻发言人何阳青也透露,目前这部分股权是否再拍卖尚不得而知,国美在成功成为第一大股东后,并没有考虑到有这么多次的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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