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财金司司长:鼓励引导基金撬动创投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943

||2009-02-07

在当前国际国内经济背景之下,地方政府该采用何种方式扶持辖区内创业企业为宜?在新股发行节奏放缓的背景下,某地(F市)上市办欲成立市风险投资公司,投资于辖区内的民企,进而扶持辖区内企业上市。针对这种现象,近日本报记者独家专访了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司长徐林。徐林根据国务院即将出台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指导意见》,对此个案进行了分析和解答。

记者:F市上市办目前的计划,和国务院即将出台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指导意见》中说的政府引导基金,是一回事吗?

徐林:虽然都是政府支持地方企业,但又不一样,F市实际上是创投,做的是直接投资。

《指导意见》里面有三层概念,第一层是政府出资的引导基金,第二层是商业性创业投资基金,第三层是企业。引导基金是专门用来投创投的,创投是用来投企业的,这个被投资的企业未来有可能上市。为推动整个社会创业型经济的发展,政府引导基金是用来扶持那些投资于初创期企业的创投公司的,也就是所谓的天使基金。

记者:国家是否鼓励F市这样的计划?

徐林:不鼓励,这样做直投说白了就是国有资产参股民营企业。这是商业性创投企业应该做的事情,政府这样做就算挣了钱,也是与民争利。

很多业绩符合上市要求企业都有很多创投在抢,如果政府再抢,那肯定是政府背景的创投有优势。但用政府的钱做直投,做来做去等于又是做出一堆国有企业。现在,国家希望国有参股的战线尽可能收缩,而不是扩展。

记者: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比如某县成立了引导基金,再设立一个县政府控制的天使基金,去进行企业投资,这不还是国有资产参股民营企业了吗?

徐林:那不行,被引导基金投资的天使基金应该是民间性质的,但政府可以参股。

记者:该怎样界定这个度呢?政府在这里面可以占多大比例的股份?

徐林:需要肯定政府选定的创投企业,是所谓的天使型基金,确实是投资于初创期企业的。

政府占股比例需要各级政府去和投资者谈,我们不主张控股。政府资金在其中只是起到引导的作用,杠杆的作用。不鼓励控股是因为一旦控股最后又会成为政府行为。我们只希望政府在其中弥补市场的失灵,而不是代替市场之手。

记者:那对于F市上市办来说,目前的计划需要调整了。

徐林:是。他们可以在《指导意见》出台后,按照相关的规定去实践,也可以了解一下北京中关村、天津滨海新区、苏州等地的做法,这些地方已经在尝试了。

记者:您说的引导基金可以在哪些层级设立?像F市,是三线城市,也可以设立吗?

徐林:可以,国家级层面、省级、市级、县级都可以设立引导基金。只是一般来说,三线城市的创投企业资源可能较少。

记者:地方引导基金都是各级政府单独设立吧,中央会不会有一定比例?

徐林:中央和地方没有比例,因为地方设的是地方引导基金,要是在中央设,设的是国家引导基金。国家引导基金也会委托一个机构让它从创投企业中选投,这些创投企业有可能是深圳的,也有可能是上海的,但得看它所投资的对象确实是政府希望投的,引导基金才会给它。

记者:预计引导基金初期的规模会有多大?

徐林:现在还没有讨论到这个问题。虽然目前关于引导基金的规模和细则还没有明确,但F市可以顺势而为,依照国家政策的大方向,把设立创投公司改为设立引导基金,或是借鉴已在试水引导基金地方政府的经验教训,做好相应的工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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