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家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被罚8000元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111

||2009-02-08

本报2月1日报道的《高三学生频繁出入网吧》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今天上午,丰台区文委行政执法队依法对那家被曝光的网吧作出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新闻反馈

丰台区文委公安联合执法

记者昨天从丰台区文委行政执法队了解到,文章见报后,执法队立即和丰台区公安分局信通处取得联系。双方执法人员2月2日上午一同来到丰管路5号院盛鑫家园5号楼,对这家有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行为的网吧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营业时间突击核查了上网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发现038、039号机位上的消费者正在玩网络游戏,其中一名消费者属未成年人。据丰台区文委行政执法队负责人介绍,进入网吧上网消费要持有4种合法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或士兵证,并进行登记。该场所不仅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并且未按照规定核对、登记这两名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取证,当场制作了行政执法检查记录和行政执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场所改正违规行为。

记者回访

违规网吧老实了

昨天下午,记者回访了这家网吧。在丰管路5号楼附近的某网吧里烟雾缭绕,网游“战斗声”此起彼伏,但是坐在电脑前的人更多的是成年人,没有见到稚气未脱的孩子们成群结队了。

记者看到交款台前,一位女士正要交钱上网。从她和收款员的对话可以听出,她是这家网吧的常客。“没带证不行啊?真是忘带了。”虽然这位女士一再解释,但是由于没带身份证她上网的请求还是被拒绝了。记者在网吧观察了一下,在接下来的近3个小时里,尽管时值放假时间,但并未看到有学生进出。

但还是有学生总瞄着网吧的电脑,当记者准备离开的时候,身边跑过了一位背着书包的男孩,他刚从网吧的一个角落里出来。用他以为很快的速度冲到楼下,骑上自行车,疾驰而去。在他的眼里,回家的路越短越好,而网吧里的时间则是越长越好。

家长呼吁让孩子早日摆脱网络依赖

小凯的母亲贾女士(化名)告诉记者,现在小凯已经不怎么去网吧了,但是他与父母之间的“这堵墙”仍然很“厚”。有时候,面对自己老师、长辈甚至是至亲的父母,仍是爱理不理。而面对网络上一个“遥远”的陌生人、面对也许认识时间并不算久的朋友,他却能袒露心扉。

贾女士以一个普通家长的身份,呼吁网吧方面要坚持严格身份证核实和登记制度,帮助孩子逐渐摆脱对网络的依赖,以良好的心态面对现实生活。

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一家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被罚8000元

相关文章

噢!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