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版权费标准下调 业者仍不愿为此埋单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158

||2009-02-08

2008年全国各地区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日前出炉,与去年相比,今年各地收费标准都明确下调,其中,重庆地区每间包房收费标准为8.6元/天,比国家版权局去年公布的12元少了3.4元。不过,我市KTV业者对此反应不太积极,仍不愿为此埋单。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音集协”)相关公告显示,2008年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上海地区最高,每间包房每天为11.1元,北京、浙江分别以11元、10.3元列二、三位。与东部地区比,重庆这一标准虽相对较低,每间包房每天为8.6元,但在中西部地区却高居第二位,比相邻的四川高出0.3元,比中部的湖南、湖北也要高出0.2元。

  对娱乐场所收取卡拉OK音像资料版权费始于去年,收取遇到很大阻力。今年主动下调收费标准,是否与收费遇阻有关?重庆联络站对此没有正面回答。

  一位去年曾缴纳卡拉OK版权费的老板昨日表示,别人没缴这笔钱也经营得好好的。对于今年是否还缴这笔费用,该人士表示得走着瞧。

  中国音集协重庆联络站表示,根据相关法规及国家版权局规定,该协会有权代权利人收取经营者使用其卡拉OK音像资料版权费。如果经营者不缴,可以主动删除委托权利人创作的作品;否则将以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的方式讨回公道。

相关报道:
·
·
·
·
·

转载请注明来源:卡拉OK版权费标准下调 业者仍不愿为此埋单

相关文章

噢!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