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超人”李泽楷住所日前遭香港警方搜查
||2010-02-23
p>
p>
所谓“种票”,即在股东集体投票前,知情人提前布局入股,以影响该公司最终决策的一种行为。
新闻人物
李泽楷,香港首富李嘉诚之子,1966年生于香港。1989年从美国回香港和黄任职,1991年创办卫星电视,1993年以4亿美元卖掉卫星电视大部分股权,同年创办盈科集团。仅10年时间,李泽楷成为有着“小超人”之称的香港第二大富商。
有报道称,香港首富李嘉诚之子、“小超人”李泽楷的住所和办公场所日前遭到香港警方搜查。报道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香港警方商业罪案科正调查电盈私有化失败的案件,为此搜查了李泽楷的住所及旗下至少一家公司的办公室。据悉,调查中没有人被捕,李泽楷本人也没有收到任何违法行为的指控。
事件经过
警方曾搜查香港10多处地方
另有报道称,香港警方曾搜查电盈主席李泽楷在香港多达3个寓所及富通保险等多间公司,而案中多名关键人物包括财经界猛人袁天凡、前富通保险高层林孝华等,均被商罪科探员邀至警署协助调查。
警方在行动中曾搜查香港10多处地点,反映出调查对象涉及众多人士,包括李泽楷分别位于石澳及山顶共3个寓所,过程中李泽楷不在场。据悉,李泽楷从搜查当天(2月10日)至今一直不在香港。
另有消息人士透露,证监会没有要求商罪科执行任何搜查行动,这次下令调查是源自律政司的直接要求。
调查起源
收购电盈因疑似“种票”被否决
p>
p>
2009年2月4日,电讯盈科主席李泽楷领衔的对电讯盈科的联合收购方案得到该公司股东大会的通过,但遭到少数股东反对,理由是股东大会召开前出现了“种票”行为。
反对者称,在股东大会前很短时间内,超过800人陆续注册为电讯盈科股东,其中数百人都来自于原属于李泽楷的一家保险机构,他们都是从上司手中领取的电讯盈科股票。
2009年4月,中国香港法院作出判决,否决了李泽楷收购电讯盈科一案,而李泽楷随即宣布退出对电讯盈科的收购。
中国香港证监会表示,李泽楷在进行收购的过程中给予了部分股东不正当利益,以获取后者对其收购活动的支持。
律师声明
调查目标不是李泽楷
李泽楷的律师马丁·罗杰斯随后在一份声明中称,这次调查的目标并不是李泽楷,盈科(亚洲)拓展有限公司及电讯盈科的任何一位高层管理人员都没有做出任何违法行为。
马丁·罗杰斯表示,李泽楷本人将全力配合警方的调查,并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尽快结束。
对此,中国香港警方发言人表示不会评论个别案件,而电盈发言人指公司不适合评论事件。
案件解析
最高可能被处监禁2年
据熟悉商业案件的法律界人士估计,警方前往李泽楷的寓所搜证,估计其中一个调查方向,是调查是否有人误导证监会、抑或向证监会提供虚假声明。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若任何人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证监会作出虚假或具误导性陈述,以支持该名人士或有关人士向证监会提出的申请,同时他明知有关陈述属虚假及具误导性,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2年;若以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罚第6级罚款(即5万至10万元)及监禁半年。
相关链接
电讯盈科私有化历程
转载请注明来源:“小超人”李泽楷住所日前遭香港警方搜查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文章!
噢!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