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立浦面临立邦涂料公司商标侵权诉讼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34

||2009-02-08

伊立浦(002260)于8月11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文书,通知公司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立邦涂料(广东)有限公司、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起诉伊立浦及上海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一案进行开庭审理。

两家立邦涂料公司表示,伊立浦先后使用“南海立邦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立邦电器有限公司”作为其企业名称,侵害了立邦涂料的企业名称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及驰名商标权;要求伊立浦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带有佛山市南海立邦电器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的家电产品,并停止在产品装潢、广告宣传品、《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其后的上市文件中使用南海立邦电器、佛山市南海立邦电器等企业名称;同时要求伊立浦赔偿损失2100万元。并请求判令上海苏宁电器立即停止销售带有“佛山市南海立邦电器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的家电产品。目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冻结伊立浦银行存款2100万元,或查封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及权益。

对此,伊立浦表示,立邦涂料公司所注册的油漆和涂料的“立邦”商标从未获得国家商标局的驰名商标认定,不应获得跨类保护;同时,立邦涂料公司的第11类商品“立邦”注册商标,其商品范围为灯类和电暖器等,和伊立浦在第11类上使用“立邦”商标的电饭锅、电磁炉、电力压锅等产品根本不同,所以,伊立浦不存在侵犯立邦涂料公司第11类商品商标专用权的情形。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伊立浦表示将积极应诉。

在伊立浦上市之前,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诉伊立浦商标侵权一案曾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立邦公司要求赔偿损失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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