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盗版微软光盘跨国销售 第一被告认罪
||200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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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起涉案金额高达8.6亿元的涉嫌侵犯著作权案在深圳福田法院开庭,王文华等11名被告出庭受审。据了解,该起跨国生产销售盗版软件的特大案件由中美警方联合破获。
出口一套可卖千元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3月,被告人王文华将以美国微软公司的Windows Xp 专业版、Windows Xp家庭版和Office 2003为内容的3张节目源交给被告人萧壮雄,要求压制15000张子盘,每张子盘的价格为人民币3.5元。萧壮雄遂通过被告人马继伟、吴传军等人以每张子盘人民币1.5元的价格压制了子盘共计15000张,交给了王文华。
同时,王文华指使被告人殷的海以美国微软公司的正版软件为原型,录入光盘的激光镭射防伪膜字母图样。王文华还将字母图样和产品序列号及大批盗版子盘交给被告人张大安,由张大安将购买的激光镭射防伪膜烫印于子盘上。从2006年4月起,张大安雇用了被告人许华静、许诺二人在深圳、东莞两地的地下加工窝点共烫印了约数万张盗版美国微软公司Windows、Office光碟。
此外,受王文华委托,张大安印制了盗版软件的真品标签(COA)、包装盒、说明书、标贴、原产品配套和协议书等。
2007年3月始,王文华指使被告人伍习桃将盗版子盘装盒、封膜、制成成品,并出售给被告人车庭锋等人。另伍习桃从2006年初开始在其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赛格电子市场3A46的柜台销售了部分盗版软件。
据调查,王文华组织生产的盗版光盘从外表上看,与正版几乎一模一样,而且成本较低,但一套盗版软件可卖到上千元人民币。
跨国销售盗版软件
从2004年开始,车庭锋向王文华等人购买盗版美国微软等公司的软件及伪造的软件真品标签,通过在互联网发布广告吸引购买者,与境外购买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并洽谈价钱。接到境外客户订单后,向王文华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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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被告人车庭华将盗版软件邮寄给境外客户。经查,车庭锋以每套12-65美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美国微软公司的各类盗版软件3666套,以每个10美元的价格销售伪造的美国微软公司各类软件的真品标签1332个,上述盗版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德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南非、中国香港及内地,非法销售数额为人民币1061636元。经鉴定非法销售的盗版产品及伪造的真品标签共价值人民币1080756.32元。
第一被告表示认罪
由于该案影响极大,庭审现场聚集了众多媒体记者到场旁听。
诉方认为,被告人王文华、张大安、殷的海、萧壮雄、吴传军、马继伟、伍习桃、许华静、许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结伙复制、发行他人计算机软件,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车庭锋、车庭华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结伙发行他人计算机软件,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日庭审时,第一被告王文华表示认罪,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受外国老板指使,外国老板给了他10万元让其做事,只有小学文化的自己,没想到从压母盘到生产光盘会犯罪,并且还拖累了妻子伍习桃。
在该案中起重要角色的第三被告车庭锋表示认罪,对犯罪金额和销售盗版光盘数量无异议,但他表示自己跟王文华不是同一个团伙,并且对起诉书指控的通过互联网发销售广告表示不承认。车庭锋表示自己仅是在做电脑硬件出口时,客户希望采购到软件,而他为保住客户才一并销售盗版软件的。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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