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向雷曼兄弟发出限制通知书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273

||2009-02-08

香港证监会16日核准对美国雷曼兄弟在香港营运的4家公司发出限制通知,以保存有关公司及客户的资产,并保障客户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这4家公司分别是:美国雷曼兄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美国雷曼兄弟证券亚洲有限公司、美国雷曼兄弟期货亚洲有限公司及美国雷曼兄弟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香港证监会表示,限制通知是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04及205条而发出的。

对美国雷曼兄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发出的限制通知禁止该公司处理客户及公司的资产。对其余3家公司发出的限制通知的条款则阐明证监会准许的若干例外情况。

香港证监会表示,将会密切监察最新情况,并在有需要时更改上述限制通知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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