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十分必要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187

||2009-07-16

建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十分必要

由本报主办的“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高层研讨会”,7月3日在北京举行。来自财政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央直属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水利部、农业部等中央部委和部分省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以及英特尔、阿里巴巴淘宝网等企业代表30多人出席了会议,并围绕“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这一主题进行了演讲。他们一致认为,建设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十分必要和迫切。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应由财政部门牵头推进,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和统一建设,减少低水平重复开发和浪费,实现不同部门在同一平台上运转。

  我国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相对落后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信息处处长 何滨

  随着政府采购法的实施,在各级部门大力倡导下,我国政府采购电子化逐步迈上科学快速发展的轨道。截止到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完成电子化采购金额约200亿元。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和应用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整体上仍然相对落后,存在一些问题。从宏观层面上分析,存在规章制度缺失、信息孤岛严重、数据共享困难等问题,从微观层面上看,存在操作流程不统一、升级维护难、专业人才缺乏,个别地区还存在人才资金不足、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

  归纳原因主要如下:

  一是制度建设和标准建设落后。我国至今未出台一部指导政府采购电子化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颁布相关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建设和应用方面的国家标准。虽然个别法规涉及到了政府采购电子化,但相对滞后,科学性、可操作性较差。各部门、各地区在摸索中前进,走了不少弯路,存在一些风险。比如,由于缺乏法律统一的依据,试行电子化招投标的部门和地区自行制订了若干流程和规定,但流程及相关要求不统一,科学性、规范性有待提高,招标文件没有国家统一范本或标准格式,技术方面也没有规定数据文本格式,一方面既难以实现招投工作标准化,使供应商无所适从,比较混乱,另一方面又不利于电子文档的数据交换和长期保存;《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不一致时,则没有规定以何为准。实际工作中招标机构往往以纸质为准,造成部分供应商参与不积极、敷衍了事。

  二是信息化规划滞后,共享协调困难。各部门、各地区信息化发展良莠不齐、阶段不一,信息共享机制不畅,数字认证机构不能互通互认,信息孤岛严重等问题已经成为目前阻碍我国电子化招投标发展的较大障碍。招投标采购活动中,监管部门、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等部门需要实时查询供应商真实、准确、动态的资质信息、商品信息和知识产权等信息,但短期内还难以实现。部分公开招标项目出现对商务部分评审结果的质疑,主要原因也在于供应商粗心大意或弄虚作假造成的。

  三是指导原则不明,需求分析不清。目前,许多部门、专家和供应商等都在呼吁建设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但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建设,缺乏统一指导,其定位、目标和职责尚不清楚。建设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有其客观必要性。统一的平台,首先是建立在制度完善、权责明确、职能清晰、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基础上,采用标准化的流程、界面、编码等,根据职能和岗位,分级次、分地区使用和维护,实现个性化、分布式处理的功能,有利于系统高效、科学地运行。但是,在政府采购电子化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考虑我国部门、地区和行业发展不均衡、系统使用角色不明确的客观情况,盲目投资开发脱离国情和实际工作的系统的情况。

  四是低水平重复建设。通行的电子化系统开发模式,一般有三种:一是外包,二是自行开发,三是自行开发与外包相合。实力较强的部门和地区可选择后面两种来实施,有资金但缺乏技术和管理力量的部门和地区可完全外包。部分部门和地区在没有搞清现状和需求的前提下,选择了不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由于人员调离、资金短缺、公司撤摊等原因,造成系统无法继续升级,难以可持续发展。不管是外包还是自主开发,都一定要培训自己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核心需求及相关知识产权要牢牢把握。

  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势在必行

  

中国气象局行政管理局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罗大武

  电子化平台的成熟有利于减少浪费。目前,从我们气象部门办公情况来看,从中央到县四级预算单位的公文运转、信息传输都基本上实现了全网运行和无纸办公,但政府采购的相关工作还没有实现电子化,主要还依附于纸张文件邮寄和传真。这既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也不利于节能环保。每年招投标文件能积攒一卡车,卖废纸才300多元。对于招投标大量的用纸,既不利于环保,也是一个极大的浪费。因此,电子化平台建设势在必行。

  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都在期盼实现电子化采购,但是怎么建设电子化采购平台,这些年我们也一直在探索之中。从目前各地的电子化平台建设情况来看,既有自主开发,也有招标委托软件企业开发,但总觉得低水平重复性的工作做得较多,真正能够完全达到或实现全电子化采购的还不多。一方面,电子化采购的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另一方面,电子化采购信息平台建设没有相关的标准;第三,目前涉足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平台建设的软件企业的实力还不够强、不够专。

  统一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是当前集采部门的热门话题。对电子化采购平台建设,我认为应由财政部门牵头推进,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和统一建设,减少低水平重复开发工作和浪费,实现不同部门在同一平台上运转。电子化采购平台建设应本着由国家投入、共同参与、集中处理、共同管理的原则,应用平台应是既具有公共性、共享性、标准性的资源平台,同时又能支持特殊需求的个性化平台。引入先进的计算机和虚拟化技术,由招标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信息化管理部门及集采机构等组建数据中心,以SAAS(软件即服务)方式向采购人、供应商等提供信息发布、网上交易、数据存储及信息共享等非营利的平台使用服务。在建设中要注意吸取和培养具备开发能力的大型软件公司承担这项工作,确保信息平台的不断完善和升级。统一建设方式可以共享全国的资源,吸引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等积极参与,实现集中实时监管,切实降低成本,建设节约型电子化招投标采购系统。

  电子化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健康发展的方向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刘恒斌

  我认为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和根本出路。一是电子化不仅可以满足政府采购公开、透明的需要,而且可以让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各方当事人在同一网络平台上操作,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符合廉政建设的要求。二是提高采购效率,减少采购成本,有效解决目前“一单一采”难以形成规模的问题,从而确保政府采购各项政策功能作用的实现。三是有助于推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这也是从根本上改变政府采购不良形象,提高政府采购信誉,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手段。

  另外。从客观上看,实行政府采购电子化的时机和条件均已成熟。飞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可以做到:只要你想的出,就可以办得到。况且,在政府采购领域,利用网络和计算机技术从事采购活动的成功案例已屡见不鲜。

  

那么,如何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呢,我个人认为除了大家谈到的法律体系不健全外,还需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必须对政府采购流程进一步细化和规范,这是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必备条件。目前,全国各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自为政,做法不统一,监管部门与执行机构职责不清,集采机构和社会中介争业务。推行电子化将有助于尽快统一操作流程,规范各地的做法,大家同台操作也可以避开一些因机构分设、管理体制不顺带来的矛盾。

  其次,必须对现有网络资源、系统平台进行有效的整合,绝不能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统一规划是当务之急。这需要由财政部牵头,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执行机构联手,通盘考虑,共同制定。

  第三,资源和信息共享是电子化的基础。要实现这一目标,除了需要法律和制度保障外,我们还必须形成这样的共识,即政府采购不同于一般的市场行为,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种特殊行业,有些问题是不能靠简单的市场竞争来解决的。另外,也要借鉴我国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汲取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中的成熟技术,尽快使我国政府采购电子化进入实施阶段。

  统一的管理制度是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基础

  陕西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汪波

  我们陕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工作起步比较早,但是从这几年的情况来看,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看起来比较落后。目前,大家的出发点都感到要建一个系统,但怎么建、总体情况怎么考虑等问题一直在讨论中,大家没有明确的、都认可的观念。没有大家认可的共识,对未来的信息化建设没有好处。

  我们去年开始对采购系统进行了更新,发现软件开发起来难度比较大。在开发过程中我们做了很多借鉴和比较工作,经过对方案的不断修改完善,以及后期的测试及调整,现已装机试运行。从总体上来看,无论从功能上、界面上都有很大提高。从这次的经验,我个人认为,统一内部管理制度,统一的标准化文本、公文、内部流转的程序等,是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基础。

  现有技术可以满足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需求

  山西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王跃进

  政府采购电子化是提高政府采购执行力、在全社会树立良好政府采购形象的载体和手段。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从组建以来就着力打造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经过几年努力,在电子化建设方面逐步推行了OA办公系统、业务执行操作系统、信息公开平台、专家抽取操作系统等,从推进的实现目标看,下一步将从现有的发布平台逐渐拓展到电子交易和监督管理平台。

  对于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媒体组织了各种类型的交流,财政部门也组织了专门力量进行专题调研和可行性研发,为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建立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将汲取兄弟省市好的经验和做法,立足本省实际,通过各种渠道的宣传和呼吁,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我们的实现目标。我们认为,现有的技术是可以满足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需求的,面临的主要问题突出表现在集中采购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凸显的各种矛盾层面,只有统一规范的、标准化的具体操作规程,才能为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提供良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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