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二诉宝洁索赔50万 称包装字体1年1万

    |     2015年7月13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450

||2011-04-03

月2日消息,方正诉宝洁“倩体”字稿侵权案昨日二审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有媒体报道称,庭审过程中宝洁认为“飘柔”二字作为一种符号不具有独创性,作用只为传情达意,但方正坚称方正字库及字体对普通大众免费,而对商业活动一定要收费,此案当庭未宣判。

“坚决维权到底。”方正电子字库业务部副总经理黄学钧对IT商业新闻网表示。

黄学钧认为,飘柔两个字用的是方正“粗倩体”,是方正独创的,宝洁使用这个作为商业应用,没有得到授权并付费,属于侵权行为。

据悉,此前北大方正以在家乐福中关村广场店先后购买由宝洁公司生产的“飘柔洗发露”、“飘柔精华素”、“帮宝适纸尿裤”和“自然阳光无磷洗衣粉”等50余款产品作为证据,起诉生产商广州宝洁与销售商北京家乐福侵犯著作权。

“在我们诉讼里的索赔额是50万,依据就是现在宝洁在商业使用上的包装一年一万元钱。”黄学钧说。

海淀法院一审结果称,方正公司以侵犯倩体字库中“飘柔”二字的美术作品著作权为由,要求认定最终用户宝洁公司的使用行为侵权没有法律依据,以此为基础,对宝洁公司和家乐福公司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

而北大方正此次上诉则认为之前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应予改判。”

北大方正表示,此案焦点之一是“飘柔”这两个倩体字到底是否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而不是倩体字库整体是否是美术作品及其该不该得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并且,被告在产品包装等处商业化、规模化使用“飘柔”这两个倩体字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原告主张的“飘柔”这两倩体单字的美术作品著作权?而不是究竟是谁接触使用了倩体字库整体以及使用了倩体字库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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