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国全面推进金融IC卡应用

    |     2015年7月13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903

||2011-04-09

本报讯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银行卡芯片迁移工作,“十二五”期间将全面推进金融IC卡应用,以促进中国银行卡的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意见》明确提出,在我国全面推进金融IC卡应用,有利于提高国家银行卡的整体风险防控能力,降低风险损失,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有利于增强银行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拓展能力,便民惠民;有利于促进城市信息化与金融信息化的结合,提升各类交易与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有利于带动银行卡产业升级。《意见》明确指出,2015年1月1日起,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合作行业领域,商业银行发行的、以人民币为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应为金融IC卡。其中,经济发达地区主要指各直辖市、省会级城市,沿海和内地经济发达区域等,重点合作行业目前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医疗、公共交通等行业。

为保障“十二五”期间金融IC卡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央行将组织各商业银行、中国银联成立金融IC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单位按时间表要求推进金融IC卡工作,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和推动制定风险转移政策、补贴机制等激励措施。同时,央行还将在全国不同地域选择30~40个城市作为金融IC卡工作试点,促进试点城市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更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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