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电信服务规范出台 用户将享受更优服务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895

||2004-11-30



全国电信业首部《电信业务服务与使用规则》11月26日在沪出台。这部由上海电信公司历时四五年制订的规范经营者和用户之间关于电信业务服务与使用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既站在用户的角度考虑问题,充分重视用户的利益,又兼顾了企业合法权益的维护,体现了人性化的服务。


据上海电信公司市场部经理张颉华透露,上海电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制订了明确上海电信和用户双方权利义务之间关系的《电信业务服务与使用规则》,并增加了用户权益保护的内容。在制订过程中,上海电信向政府部门、高校、法院的法律专家征求了意见,并就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通过座谈会与书面报告等形式听取了政府监管部门、市消保委、消费者代表等多方面的意见。


该规则的制订是将经营者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契约的形式来固化,以民事法律手段来调整,体现了用户与经营者为平等民事主体的态度,充分考虑了经营者不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规则中双方权利义务的确定、条文结构及条款的表述都遵循平等、互利、自愿的民法原则,体现了“用户至上、用心服务”的经营服务理念。


规则共有8章,对电信业务的受理、新装、移装、变更、过户、拆机以及咨询、查询、投诉和报障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如《规则》中的部分条款首次明确规定了电信部门提供服务的时间节点,比如用户办理固定电话新装、移机业务所需要的时间,城镇最长为28日,农村最长为38日(信息产业部颁布的服务标准分别为30日和40日);固定电话发生故障,自用户向“112”报告起,至故障排除恢复正常使用所需要的时间,城镇最长48小时,农村最长72小时。


同时,规则也对上海电信如发生不当使用用户资料、致使用户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作出了规定,电信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由于上海电信的原因,逾期开通用户所申请的各项电信变更业务,免收手续费。而对于用户逾期不缴纳电信费用,根据有关规定,按其所欠费用金额每日收取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规定期限30日仍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用户,上海电信可以暂停向用户提供通信服务。


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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