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去年拨7000万元专款支持企业上市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951

||2009-04-10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财政局了解到,深圳市2008年支持企业上市专款达7000万元。这是继2006年出台的《深圳市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资助计划》和《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后,深圳市政府对企业发展的又一扶持。

  从2006年7月出台的《深圳市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资助计划》可以发现,被列入“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范围内的入选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资助。第一,已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上市辅导,并支付了规定范围内的必要费用的;第二,已在海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第三,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第四,已由市技术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场内中介机构进行统一辅导下从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深圳技术产权交易机构办理股权登记托管的。达到前三项要求,每家企业可获资100万元;符合第四种情况的家企业则获资10万元。据悉,这些资助可以叠加申请,但企业最高可获得的补贴不超过3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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