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利用保险业板公司进行治理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961

||2009-04-10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昨日,有业内人士向媒体表示,为保证中小企业风险得到清晰披露以及良好的公司治理,创业板上市公司还需要更严格的政府监管,特别是从法律法规上对董事和高管的相关行为进行规范;此外,政府将会更加注重利用保险等市场手段来对国内中小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进行约束。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金融部助理副总裁沈乐行昨日指出,中小创业板企业的风险主要是:公司高管由于经营管理失误、信息披露违规导致的诉讼风险;从去年来看,其中,由中小股东、监管机构等发起的,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误导性陈述、欺诈等为诉由的起诉增长较为显著。沈乐行说,申请的创业企业多为高科技行业,往往注重技术创新和研发为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因此,这类企业前期定将持续投入大量的研发费用,一旦遭遇上述诉讼等风险,无疑让暴露在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中小创业企业更是雪上加霜。

  为帮助中小上市公司降低诉讼风险、规避财务危机,包括美亚保险在内的多家财险公司依据中国特定的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司法程序(证券民事赔偿诉讼需要以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为前提)设计,推出了“中国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董责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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