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协公开谴责17个典型违法电视直销广告

    |     2015年7月13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128

||2009-09-24

中广协公开谴责17个典型违法电视直销广告

17则电视直销广告遭中国广告协会公开谴责

近期,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视台卫视频道进行的集中监测显示,全国28个省、区、市电视台的卫视频道仍在播放违法电视直销广告,共有58个产品的电视直销广告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其中,严重违法的有17个,主要集中在减肥、祛疤、以及宣称治疗疾病的普通用品和保健食品等方面。

国家工商总局和广电总局早在2006年就颁布《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规定禁止播放减肥类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而监测发现,仍然有一些企业和部分媒体明知故犯。在该类产品广告中,含有大量不真实、不科学的内容,夸大产品功效,对消费者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和误导性。

祛疤类产品电视直销广告夸大功效,使用绝对化以及与医疗、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以前后对比等方式保证效果,严重歪曲产品作用,误导消费者。

部分保健食品电视直销广告超范围宣传功能,鼓吹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暗示疗效。

一些普通用品,如所谓的魔链、魔环等电视直销广告产品冒充医疗器械,宣传治疗疾病等功能,使用不科学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名人、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神奇”疗效,有极大的欺骗性。

针对以上四类17个典型的违法电视直销广告,中国广告协会通过今天的发布会,向社会进行公开点评和谴责,提醒消费者提高辨识能力,谨慎购买那些连公司名称、联系方式都不敢标明的购物企业所直销的产品。同时,中广协还呼吁媒体,切实加强电视直销广告的播出审查,坚决把社会利益放在第一位。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遏制违法违规的电视直销广告。

对于监测到的所有电视直销广告,国家工商总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主体进行严厉查处,以切实净化广告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7则严重违法电视直销广告详情(来源:中国广告协会网站)

序号 广告名称 违 法 表 现 违法违规依据

1 水果瘦 违法表现:减肥电视购物广告;普通食品宣传减肥、通便、排毒功能;夸大效果(前后对比,食用1颗6小时后减肥~公斤,三周减11斤,一个月减20斤,不用忌口随便大吃大喝,一颗就减,10个瘦MM9个吃纤梅);虚假宣传(每天一颗梅,赘肉都变没);“最有效” 违法违规依据:1、播出介绍减肥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广告),违反《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2、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违反《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3、夸大功效,误导宣传,违反《广告法》第四条规定。

2 睡睡瘦 违法表现:小肚子平了、水桶腰细了、啤酒肚没了,贴着睡觉就变瘦;在美国州立医院300位使用者中260人一个月减掉8-16斤;让年轻妈妈做一个8小时瘦身试验,仪器显示试验前皮下脂肪2.2厘米,体重65公斤,晚上睡前贴上睡睡瘦,今天测测,仪器显示皮下脂肪变成1.8厘米;减掉的不是食物或水分重量,而是脂肪重量;采用最先进的透皮技术 违法违规依据:1、播出介绍减肥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广告),违反《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2、含有不真实内容和误导消费者,违反《广告法》第四条规定。3、使用“最先进”等绝对化用语,违反《广告法》第七条规定。

3 联邦戴戴瘦 违法表现:只需24小时全身无肥肉;联邦戴戴瘦,一戴就变瘦;早上戴,晚上就变瘦;30天减34斤;7天减10斤,腰围收8公分;耳部轻轻一戴就能全面瘦身;一上市就火爆热销,全球6700万在使用;魔力液,世界最强的脂肪融化液;一个月平均瘦身22-35斤,腰围减12-16公分;妈妈是医生,她说孩子也可以戴; 违法违规依据:1、播出介绍减肥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广告),违反《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2、含有不真实内容,违反《广告法》第四条规定。

4 红颜胶囊 违法表现:保健食品超范围宣传功能、治疗疾病(美容,调节内分泌,赶走更年期,丰胸,瘦身,消除妊娠纹,失眠,便秘,痛经,保养卵巢,月经紊乱,提前绝经);夸大宣传(7天前后对比,年轻了十几岁,7天远离更年期,早衰不再来);保健食品广告没打有标记、广告批准文号;宣传提高性功能 违法违规依据:1、 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2、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违反《广告法》第四条规定。3、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未在其广告中同时发布,违反《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5 巴玛雅祛疤 违法表现:使人体去疤机能增强280倍,使疤痕在28天左右完全被代谢分解修复,消失不见;荣获国家两项发明专利;一次除疤,永不复发;回复完美,仅仅只需一个月;28天安全除疤不反弹;三步除疤,28天让你告别过去,再现完美人生;15天分解老疤,20天新生肌肤,30天新皮旧肤完美结合;它不像其他产品那样浮夸产品疗效;专家郑重提醒:手术切除复发率高;激光封闭疼痛难忍,容易出现各种并发症,皮肤磨消,激光、冷冻,不除根,易复发;纯天然生物萃取,不含激素,无任何毒副作用。违法违规依据:1、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违反《广告法》第四条规定。2、化妆品名称、制法、成份、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并使用前后效果对比,使用最新创造、最新发明、纯天然制品、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违反《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违反《广告法》第十二条规定。

6 疤毋痕违法表现:身上所有难看疤痕,全部都消失;依照不同的疤痕程度在一到两个疗程里,以两种方式、四阶段淡化复原的全球专利技术帮您完美修复;使用前后效果对比;其使用人数突破三百万大关,成为全球销售冠军的第一品牌;是目前全球最好、最快、最有效的除疤方法;比任何方式还要无懈可击;违法违规依据:1、内容不真实,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违反《广告法》第四条规定。2、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违反《广告法》第十二条规定。3、乱评比、乱排序,违反《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规定。4、使用“最好”等绝对化用语,违反《广告法》第七条规定。

7 花开富贵金手链 违法表现:夸大虚假宣传(提供体质、振奋精神、提供效率、清醒大脑、缓解压力、充沛精力);非医疗器械使用医疗用语(血液净化);误导消费者(广告口播中一直都说是金手链、黄金手链,计算价格时也是按手链全部重量乘每克黄金的价格,其实该产品仅为镀金,仅以字幕形式偶尔作出表示);使用“顶级”用语 违法违规依据:1、非医疗器械宣传治疗效果。2、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违反《广告法》第四条规定。3、使用“顶级”等绝对化用语,违反《广告法》第七条规定。

8 T99钛离子魔环 违法表现:夸大功能(一戴告别酸痛、全身轻松,肩周炎、颈椎病从此不再来,消除疲劳、康复颈肩,立刻见效);虚假宣传(修复关节) 违法违规依据:1、非医疗器械宣传医疗器械功能。2、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违反《广告法》第四条规定。

9 筑本T8魔链 违法表现:戴上10分钟,颈椎马上直挺;10分钟肩部皮肤升高4-5度,连续打通28个穴位;戴别的链子没有感觉、全都没效,戴上筑本T8当场就有效果;一戴孩子不再弯腰驼背了,一戴爸妈不喊肩痛;肘关节、膝关节疼痛,戴上10分钟,疼痛当场减轻很多;我的肩、背痛了20多年,戴上筑本T8,三个月后全都不痛了; 违法违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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