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营销规则的颠覆者:DHC

    |     2015年7月13日   |   会议会展   |     评论已关闭   |    1308

||2009-11-03

当我们赞叹欧莱雅成就了今天的霸业时,我们发现她用了100多年的时间;当我们为玫琳凯赞叹的时候我们发现她刚满46岁的生日!然而DHC仅用了20多年的时间却成为化妆品界的翘楚!这不得不让我们折服新经营模式的力量!颠覆传统营销模式建立新的营销模式的力量!

我第一次看到DHC是2005年的夏天,媒体朋友拿着报纸的刊花让我看之,没两个月的时间我发现身边的人好些拿着DHC的《橄榄俱乐部》月刊,并使用着她的试用妆,同时还有人向你炫耀:“质量很好还是免费的吆!”到2005年年底惊人的发现DHC中国大陆会员数已达25万人。

如果说欧莱雅是通过传统销售店铺的营销运作成功的话,玫琳凯就是通过创新的无店铺营销模式成功的,那么DHC又应该叫什么营销模式呢?我们应该叫他“电子商务复合式”营销模式。

虽然DHC更愿意将自己的销售模式归结为化妆品里面的“戴尔模式”,但用戴尔模式不能完全概括DHC的经营模式。

戴尔的销售模式是定制生产和直接销售。为了实现从公司到消费者的无中间环节的直接销售,戴尔公司为用户提供电话定购一对一咨询服务,帮助用户了解产品性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机型;并设立了非常详细的用户档案;价格完全透明公开化;用户可通过网站或免费电话下单购买;产品直接出厂,质量能够得到完全保证;戴尔的客户中心拥有精通多种语言的技术支持工程师,通过电话解决客户技术问题成功率非常高,为销售的快捷便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然而DHC不全是,至少在中国大陆已经进行了新的革新,如店铺销售。

DHC的营销模式是:

一、“通信销售”——DHC采用电话销售、直邮目录销售为主的运营模式;

通过800免费电话,使消费者不仅可以咨询美容信息和产品信息,也可以电话下单进行购物。同时通过直邮《橄榄俱乐部》杂志给会员(可免费通过电话和网站免费申请成为会员)进行交流与互动,并订购自己喜欢的产品,无论新品、试用体验妆还是各类别的产品在杂志上都可以找的到,每款产品都会通过精美的图片展示出来。

二、“电子商务”—— DHC采用网络销售与之相组合的营销运营模式;

DHC在自己的网站为会员和非会员提供了操作非常简单的电子商务平台,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站输入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选择自己需要的产品代码和数量,就可以进行轻松购物;同时通过网络营销工具如:网络社区、论坛、博客、QQ群、MSN、飞信等宣传方式进行网络宣传,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进行享用。

三、“店铺销售”—— DHC结合传统的商业优点,通过专卖店加盟及商场专柜相结合的运营模式。

07年以来,DHC中国大陆市场又一次进行了销售模式的创新,将传统销售渠道与现有销售模式进行嫁接互补,现在在知名商场或富裕人群居住的小区也能见到DHC专柜与专卖店的身影,这样无论对消费者的增加与营销便利性的提高还是对品牌价值的提升都是一个极大的推动。

这样的三者组合就是DHC的杂交营销模式,杂交后就走出了第三条道路,创新了新的模式,颠覆了传统的营销模式,所以DHC自称是世界的化妆品通信销售NO.1,确实名副其实,原本就是他自己提出的营销模式,当然就做NO.1了。营销大师科特勒说的好“最好的营销就是不用销售”, DHC通过颠覆传统营销模式,创新了新的营销模式并建立了新的行业标准与新的行业蓝海,所以他取的了成功!这种模式我们称之为“电子商务复合式”营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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