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查号台赢了”垄断官司”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341

||2004-07-05


  开锁公司起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本报讯 两家开锁公司状告114查号台及其他5家开锁公司行业垄断经营案,昨天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了北京安定保开锁服务中心和北京安久开锁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今年初,安定保服务中心、安久服务公司向市一中院起诉说:114查号台与畅捷公司及几家开锁企业联合开展开锁热线服务,导致所有向114查询开锁业务的客户被上述几家被告公司垄断,使二原告的经营出现了严重萎缩。他们认为,114查号台擅自利用自己掌握公共信息的优势,为其牟取利益需要,造成了市场的垄断,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利益,应停止垄断经营,承担垄断经营应负的民事责任。


  一中院审理认为,我国通信管理体制是多家经营的管理体制,现有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网通、中国联通、中国铁通等多家企业。114查号台虽然是公众认可、比较便捷、有效的一种查询方式,但是并不具有支配地位。其次,114查号台和其他几家开锁公司签订的“模糊查询”的方式,在法律没有禁止的情况下,应当是许可的。一中院还认为,原告是否被准许加盟到开锁热线,不是判断是否构成垄断的标准。因此,两家开锁公司指控114垄断市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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