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视签约广州地铁 获其信息传播独家经营权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17

||2009-02-08

日前,华视传媒(NASDAQ:VISN)与广州地铁电视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独家广告代理合同,获得广州地铁电视媒体全国性广告业务独家、全面广告代理经营权。这是自去年12月成功登陆纳斯达克后短短4个月内,华视传媒在网络拓展方面的第三次重要动作。

今年2月和4月初,华视传媒先后进入山西太原和东北重镇沈阳。自此,华视传媒已成功覆盖全国26个最具经济辐射力城市的公交移动电视资源,以及北京、广州和深圳三个城市的地铁电视资源,在行业内堪称一枝独秀。

广州是我国南方经济中心,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182.77亿元,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51元,均排名中国城市前五位,全市总人口近1000万,历来是各企业及广告公司媒体投放的必争之地。

作为广州市内除公交车以外的第二大交通工具,广州地铁网络覆盖全市,日均人流量近150万人次,且75%的地铁站厅、站台位于广州人口密集或商业发达地区,为广告投放提供了良好平台。作为新兴的户外数字电视媒体形式,广州市内地铁电视媒体基本覆盖了广州地铁目前开通的所有线路的站台、站厅和列车,地铁电视媒体的收视人群的层次和消费能力都较高,广告容量十分巨大。

业内人士表示,地铁电视媒体广告是全国公交移动电视广告联播网发展的必要延伸。通过全面独家代理广州地铁电视媒体的全国性广告业务,华视传媒在全国网络资源建设上获得了效果极好的媒体平台资源,实现了地面移动电视广告联播体系和地下(地铁)电视广告体系的统一,充分覆盖了超过70%的户外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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