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版权使用费 钱柜一次性支付上千万元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958

||2009-02-08

记者28日从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获悉,行业旗舰连锁企业钱柜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正式签订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协议,一次性支付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两年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总额逾1000万元。

这是自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在全国范围启动以来,卡拉OK经营企业支付的最大单笔版权使用费。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国内另一家卡拉OK行业旗舰连锁企业却因涉嫌侵权,近日频遭各地版权主管部门查处。

钱柜此次签约店家包括在中国内地的所有16家连锁KTV,涉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多个城市。

由于钱柜使用的曲库中含有一些钱柜自有版权的歌曲,要甄别出不同权利归属需要一定时间。钱柜严格遵守国家版权局和两协会的相关公告精神,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时间仍从2007年1月1日算起,在支付2008年版权使用费的同时,补交了2007年的版权使用费。

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项举措,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目前已在全国十几个省份全面展开。据了解,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歌厅并未将费用转嫁给消费者。自支付版权使用费以来,钱柜在全国的16家连锁店未出现涨价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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