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客户为中心的十一层含义(上)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315

||2004-08-13


引 子

一问一答


问的都是常识性问题。回答的则是常识性逻辑指导下的常识性思维所引出的常识性结论。
这有什么好问答的,都是常识!


今天的人们常常喜欢用“我们处于一个……的时代”这样的句式,来描述我们所面临的情境的特殊。由于时间的单向流逝的特征,在这样一种句式中,隐含着这样一种心情和朦胧的认识:我们所面临的,都是前所未有的。


在这样的一种心情和朦胧的认识下,常识被自然而然地抛弃、忽略或忘记了。


从“以客户为中心”到CRM,从“过剩经济”到“过度竞争”,许多人的思维是现在进行时,是缺乏历史感和常识性逻辑的想象。由此带来的忙乱和无所适从,如遍地鸡毛……。


——你这样说,不符合实际!
——你太自以为是了,你以为众人昏昏尔独察察吗?
……
对不起,聪明的先生
请别介意我的语气,要知道,并不是人人都象你这样
为了把某些人从对常识的健忘症中唤醒,我不得不用一枚小小的针,刺他们一下。


一、别以为这是个新鲜事物


——为什么要“以客户为中心”?
因为我们要从客户那里赚钱。
这样的回答是表面化的,中国电信对于客户的恶劣行径已经尽人皆知。


我补充:因为这是一个“过度竞争”的时代。


——为什么会过度竞争?
因为“生产过剩”。


不错,“生产过剩”导致了“过度竞争”。
不过,“生产过剩”稀罕吗?不稀罕!生产过剩在历史上早已屡见不鲜。
早在1776年,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就在《国富论》中说过:“在苏格兰高地那样僻远内地,无论如何,总维持不了一个专门造铁钉的工人。因为他即使一日只能制钉一千枚,一年只劳动三百日,也每年能制钉三十万枚。但在那里,一年也销不了他一日的制造额,就是说销不了一千枚。(《国富论》第一篇第三章)”。


再上溯176年:1600年,一群英国商人在伦敦获得伊丽莎白一世的特许成立英国东印度公司,其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在远东替英国国内过剩的毛纺品寻找市场。几十年后,因为这种初衷并非得到充分实现,英国东印度公司受到广泛抨击。我们可以将这个时间上溯到更早,上溯到意大利的丝绸、北非的谷物、雅典的陶器……。


对不起,在这样一个快速变化的时代,悠哉游哉地谈起历史,似乎有点不合时宜。但是读史最大的妙处,在于使人冷静。当我们发现自己所面临的状况古已有之,算不上新鲜稀奇,我们也许就能能开始用更冷静的心态来认识这一切了。



——如果我现在问:“以客户为中心”是个什么东西?
它不是什么东西,它不过是我们面临竞争,面临生产过剩压力的一种反应手段。竞争不是新鲜事物,生产过剩也不是新鲜事物。


——“以客户为中心”是新鲜事物吗?
不是!


“以客户为中心”不是新鲜事物,所以,不要忘记我们的许多重要常识
这是“以客户为中心”的第一层含义


(2)真正的本质是……


好了,你看你首先提到一个那么遥远的年代:1776年;然后你又蹦出了一个奇怪的人名:什么“斯密”的;接着又是什么1600年,又是意大利、北非、雅典什么的。我对那些不感兴趣,反正现在我认同了“以客户为中心”不是新鲜事物。那就别再谈这些古老的东西了,赶紧回到你想要说的常识上来吧。


嗯,好的,历史仅仅是一个引子,请允许我能和你继续问答来进行这个问题的展开。
当然,可能大多数情况下是我问,请你答。你也可以反过来问我,我来答。
让我们开始。


——什么是“以客户为中心”?
就是让客户满意


——什么是让客户满意?
就是把客户当成上帝


——什么是把客户当成上帝?
就是客户说啥就是啥,我把他伺候好了,他才给我钱。


——那么客户是企业的主人吗?
是!
不,不是!对不起,我说得太快了。
企业的主人是权益所有者和利益相关者:股东和企业员工。


——企业到底是为了客户还是为了他的所有者而存在?
是为了企业的权益所有者和利益相关者而存在。
不过我要补充一句:如果没有客户,也就没有企业的利益。


——那么“以客户为中心”难道真的纯粹是让客户满意?
不,不是!
“以客户为中心”的目的,是为了企业获得利润。


——你觉得“以客户为中心”的实质是……?
是“以企业利润为中心”


“以客户为中心”的实质,是以“企业利润”为中心
这是“以客户为中心”的第二层含义


(3)想一想你的成本


——你现在觉得那些声称企业是“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的说法怎么样?
嗯,这种说法要么是一种虚伪,要么是一种无知。
对不起,我这样说是不是不够厚道,或者说太尖刻了?
不要紧,也许这样的语言更能揭示本质。


——你觉得哪些人是虚伪的?
这个么,让我想想……首先,这是个常识性问题:
对于那些企业的领导者,或者企业的所有者来讲,他们当然心里跟明镜一样,知道所谓的“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实际上是“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所以,如果他们这样说,可能或多或少地都在虚伪着。


——那么,谁是无知的呢?
嗯,这个么,不好说。
我想,如果谁轻易地就相信了企业是“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那么这一定是出于无知。


——你为什么没有想到这样一种情况:比如说我是一个企业的员工,做着最具体的工作,企业最终的利润怎么样和我距离非常遥远。我所想的不是“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我只希望自己在工作中“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这难道不可以吗?
嗯,那当然,那当然。我觉得这是最好的员工了,一定是最敬业的员工。如果我是老板,一定要提拔你,呵呵。


——可是“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有时会和“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二者之间形成冲突,你怎么看待这一点呢?
嗯,这个么。
等一下,我觉得“企业是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和一个员工“在工作中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并不一定是一回事。这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企业一定是“以利润为中心”,这个以利润为中心,在大多数情况下大多数地体现在战略方向、产品序列设计……等一系列更宏观的角度上。而员工在工作中“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是体现在微观上的。以利润为中心,一方面要考虑收益,这个收益和给客户创造的价值是正相关的,给客户创造的价值越大,客户给企业带来的收益一般也会越大。在另一个方面,企业也要考虑自己的成本,给客户创造价值,是需要成本的,而且边际成本是递增的。


——那么员工“在工作中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又是怎么回事呢?
如果员工为客户提供服务,不涉及到成本,那么在一种确定的成本结构下,当然应当尽可能地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比如说我是个商场,商场建好了,商品上架了,售货员都站在那里,成本是确定的。客户来了,你向他微笑、问好,介绍商品……这些服务,又不增加成本,当然就只用考虑为客户创造的价值怎样了。


——反过来说,如果向顾客提供更大价值时,我们的成本也要增加,这时候就要看这个值得不值得了?
是的,确实如此。
世界上决不存在“不顾代价地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只存在“在不变代价或更小代价下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或者“在客户带来的收益增加足以补偿成本增加的情况下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世界上决不存在“不顾代价地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只存在“在不变代价或更小代价下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或者“在客户带来的收益增加足以补偿成本增加的情况下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这是“以客户为中心”的第三层含义


(4)员工,是不是要不一样?


——你这样一说,让我觉得……嗯,好像有点……,我觉得这样不太好,太功利了。
嗯,是这样,我要是个员工,我才不管什么成本不成本的,那些成本什么的,让领导去考虑好了。


——你的看法是,和前面所说的那样,“企业以利润为中心”和“员工以客户为中心”是可以分离的?
是这样。
噢,当然,不完全是这样。
在许多情况下,员工的行为变化,比如他们对客户的承诺,往往涉及到巨大的成本波动。在这种情况下,这二者
是无法分离的。也就是说员工行为,将极大地影响企业成本结构。这时必须要对员工强调:以企业利润为中心。


——但是,也许更普遍的,还是可以将二者分离?
是这样,是这样。
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员工的行为变化,很少影响到企业成本。
或者员工本身是在一个确定的成本约束或者预算约束下来进行工作,比如我们前面谈到的零售商场。或者比如一个企业的研发人员,研发预算已经给定了,你只要考虑研发出来的新产品怎样才能最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当然,这种新产品的制造、工艺成本也是一个因素,但那是另一回事。


——我想可不可以这样说:让企业管理者或者所有者“以利润为中心”,而员工则“以客户为中心”?
嗯,这种情况可能是一种最优的架构。
能不能做到这一点,许多是由行业特点决定的。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可以依赖企业的战略行为已经组织结构设计、员工激励机制的设计而实现这样一种架构。并且达成二者之间的和谐。


努力做到:“企业管理者或所有者以利润为中心”和“员工以客户为中心”二者之间的和谐一致。
或者说,让企业管理者或所有者去“以利润为中心”吧,让员工“以客户为中心”。
这是“以客户为中心”的第四层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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