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不兑现承诺家电维修投诉多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21

|刘思思|2007-02-07

    上周,从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热线来电中,上海市消保委受理了消费者投诉1519件。关于家用电器维修的投诉比较多,有100多件。此外,由于最近消保委接到多起有关上海享受村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上门推销治疗仪后不按承诺退款的投诉,请中老年消费者引起警惕,切勿购买。

    冬令季节,空调、热水器等家用电器使用频繁,故障也多了。维修问题随之而来,一些商家却常常不履行保修责任。比如:消费者史先生反映,他在2004年购买了一台阿波罗热水器,购买时对方告诉他,这款热水器的内胆保修期为5年。最近,史先生发现热水器的内胆出现了质量问题。为此,史先生同厂方联系保修。没想到对方告诉他,修理要付费。对此,史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现在,很多企业都向社会作出了诸如快速服务、阳光服务、终身免费服务等各种服务承诺,并作为商品的卖点大肆宣传。可是,其中也有一些企业鱼目混珠,将承诺只停留在口头上,而在实际售后服务中却以零件没有、时间太长等理由推托,规避承诺。对此,消保委认为:企业既然向消费者作出了承诺,就应当遵守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宣传的时候一套,售后服务又是另外一套,否则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经营者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达到当初的承诺,应当主动同消费者协商,取得消费者的谅解,并积极寻求其他的方法,以求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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