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推进服务业 准入门槛降低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87

厦门商报||2008-10-22

厦门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市工商局新出台的《关于促进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昨天,市工商局局长王和平表示,这一《实施意见》的出台将使全市12.7万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受益。

惠及产业相当广泛

据统计,目前我市服务业企业、个体工商户户数已占全市总户数的85%。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惠及的产业相当广泛,既包括文化、旅游、商贸、医疗卫生、房地产等传统服务业,也包括物流、金融、软件与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行业。

同时,对于厦门近年来大力推进扶持的油画业等文化创意产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服务业等产业,《实施意见》都制定了相当具体的支持措施。

核心是降低准入门槛

从我市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情况来看,主要存在市场准入门槛高,法律法规滞后、规定不明确、政策不配套等瓶颈。

针对准入门槛较高的问题,《实施意见》大幅度放宽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条件,切实降低服务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同时,根据国家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精神和“非禁即入”的原则,《实施意见》力求明确政策界限、破解政策难题,有效解决我市重点鼓励和扶持的行业由于政策不配套而产生的投资难、登记难的问题。

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处处长陈玉辉表示,《实施意见》的一个核心思想就是要降低服务业市场准入门槛。有很多市场投资和消费需求旺盛的领域,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这些行业的市场准入受到了限制。此次对一些服务行业的准入条件予以放宽,降低了之前不易进入的行业的登记门槛,将有助于各方资本投资到这些行业。

新型业态有支持措施

《实施意见》对一些主要的新型业态也有相应的支持措施,例如以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为主的新兴服务业企业,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类别可以“服务外包”表述,经营范围可以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现代物流、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外包服务表述等。

责编:bjxad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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