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赔偿案尘埃落定 审理期长达四年半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987

||2009-02-07

被称为“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的东方电子民事赔偿案最近尘埃落定,6000多名投资人获得赔偿。在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中,此案创下了原告人数最多、受案数量最多、涉及金额最大等第一。

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介绍,从2003年2月8日开始,截至诉讼时效到期后的2005年底,法院共受理了涉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区市的6989名投资人提出的2716个案件,涉案标的额为4.42亿元,审理期长达四年半,此案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在法院的努力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2006年7月,东方电子借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机提出了自己的调解意见,并获得股东大会通过。这次赔付确定东方电子集团以其持有的东方电子股票来赔偿原告损失,股票以每股6.39元计价,依据青岛市中院确定的股民的实际差额损失数额确定赔偿股票数量。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闫春光介绍,截至目前,大多数投资人通过法院协助执行的方式完成了股票过户,其余投资人的获赔股票也正在过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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