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大股东不会趁此次解禁抛售限售股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964

||2009-02-07

TCL集团已解禁限售股4月21日正式上市流通,本次解禁股份上市流通数量约2.32亿股。

2008年4月17日,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000100)按规定发布关于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次日公司股票下跌8.84%,TCL董事会秘书21日特别表示,公司大股东将不会趁此次解禁抛售限售股。

资料显示,TCL公司总股本约2.亿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3亿股,此次解除股份限售2.3亿股,分别由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飞利浦公司和TCL集团公司工会持有。此次解除股份限售之后,只有惠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还持有限售股份7300万股。

TCL集团董秘王红波表示,2007年4月TCL首次解除股份限售1.29亿股,截至日前,仅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出售股份360万股,集团第二大股东飞利浦和第四大股东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一股也没有售出。

目前,第一大股东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TCL集团12.7%的股权,第二大股东飞利浦公司持有TCL集团6.3%的股权。

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表示,将长期持有TCL集团的股权,保持第一大股东地位,近期没有出售计划。飞利浦公司也表示,飞利浦对TCL集团的股权是战略性投资,近期没有出售股权的计划。除此之外,飞利浦还在研究参与TCL集团定向增发的可行性。

此外,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表示,他本人作为战略投资者通过定向增发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18%的计划不会改变。

不过,TCL方面也承认,集团工会持股部分实际受益人是企业员工,因此该项股份解除限售后的处置将由实际受益员工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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