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电器暂停股权激励方案”让路”增发
||200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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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电器(000527)昨日公告称,由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要求股权激励与公开增发不能同时进行,该公司为能顺利进行公开增发而暂停其股权激励方案。
本月初,证监会发布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明确指出,股权激励与重大事件间隔期需要遵守:上市公司提出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动议至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30日内,不得提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至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不得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2006年11月,美的电器首次公告股权激励方案,提出对限定的激励对象予以5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可按10.8元购买1股美的电器股票。但是,该方案一直未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今年1月,该公司重新制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再度上报中国证监会,提出对限定的激励对象予以股票期权3000万份,行权价为39元。今年2月,该公司董事局提出并通过了公开增发方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该方案仍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中。
由于股权激励可能与增发并行,特变电工(600089)已经于5月14日暂停其股权激励事宜,而包括海油工程(600583)、迪马股份(600565)、中国中期(000996)以及华星化工(002018)在内的4家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也将因上述证监会发布的股权激励新规而面临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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