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冠捷签许可协议 飞利浦转让显示器业务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48

||2009-02-07

飞利浦昨日正式对外宣布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达成一项品牌许可协议,就其转让计算机显示器和IT显示器业务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飞利浦方面表示,目前仍不方便对外透露交易的具体财务数据,也不对未来是否和冠捷成立合资公司作出预测。

飞利浦方面指出,IT显示器属于飞利浦电视机业务的一部分,与冠捷达成品牌许可协议与飞利浦之前所提出的为了提高电视机业务的盈利水平要采取果断措施的决心相符合。冠捷科技昨日在香港联交所也公告披露了这一信息,但强调此项交易并不一定进行,双方之间达成的协议是一份没有约束力的意向书,冠捷科技表示,双方于今年10月17日前就上述协议达成有约束力的正式协议,若未能完成此项工作,双方达成的意向书将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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