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通过登陆投资松绑方案 8月1日起施行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03

||2009-02-07

台湾行政当局今天开会通过“大陆投资金额上限松绑及审查便捷化方案”,非中小企业赴大陆投资一律放宽为净值或合并净值的60%为上限;个人赴大陆投资上限从现行新台币8000万元放宽为每年500万美元等松绑方案,自8月1日施行。

据“中央社”报道,会议上午讨论通过“深耕台湾、连结全球-大陆投资金额上限松绑及审查便捷化方案”,后发布新闻稿指出,未来厂商赴大陆地区投资金额上限将松绑,依据个人、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放宽,个人将由现行新台币8000万元放宽为每年500万美元。

其次,中小企业有两种选择可采新台币8000万元上限;或采净值、合并净值的60%为限(较高者)。第三,非中小企业由现行净值或合并净值采40%、30%、20%,一律放宽为净值或合并净值60%;但取得“工业局”核发的营运总部证明文件,跨国企业在台子公司则不受限制。

未来大陆投资审查将更便捷化,台湾官方指出,赴大陆投资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申请案,可在投资实行后6个月内申报;个案累计金额逾5000万美元,才进行项目审查,其余均以简易审查方式办理。

官方指出,针对岛内经济影响重大及产业发展所需的关键技术,建立关键技术审查机制,以确保关键技术不外移,维持台湾产业竞争力。

台“行政院长”刘兆玄表示,大陆投资金额上限的松绑,是两岸经贸动态调整重要一环,对已在台湾设立营运总部的企业,给予更弹性的资金运用空间,有助企业“根留台湾”,并持续扩大在岛内的投资及致力于技术的提升。

刘兆玄说,针对跨国企业的台湾子公司,完全取消对大陆投资金额的限制,可以让台湾成为跨国企业前进亚洲和大陆的门户,借着台湾和跨国企业建立绵密复杂的关系,提升台湾在国际和亚洲区域经贸体系的地位。

刘兆玄强调,请“经济部”与“金管会”两周内修正完成相关法令,8月1日施行;另请“经济部”及相关部会给予岛内企业必要的协助与辅导,透过“新闻局”媒体平台将好的政策对民众清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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