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伙销售阿里巴巴假原始股被判有期徒刑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954

||2009-02-07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法院近日对一起集资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张小林、张东参等10名被告人,虚构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原始股权销售事实,销售“阿里巴巴”原始股非法所得11.8万元,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

晋安区法院审理认为,张小林、张东参等1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销售假原始股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张小林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分别判处张东参等9人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转载请注明来源:一团伙销售阿里巴巴假原始股被判有期徒刑

相关文章

噢!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