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确定首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2409

||2009-02-07

记者日前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我国目前已确定首批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旨在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帮助创新型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紧张等难题。

获得首批试点资质的单位分别是北京市海淀区知识产权局、吉林省长春市知识产权局、湖南省湘潭市知识产权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和江西省南昌市知识产权局。

据了解,试点单位将主要承担起九大任务,包括通过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贴息、扶持中介服务等手段,降低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融资的成本;在评估专业机构和银行之间搭建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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