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再度出手 支持中小企业上市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45

||2009-02-07

深圳市政府日前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扶持我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若干措施》,以加快培育深圳市中小企业上市后备资源,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利用资本市场缓解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据悉,深圳市将组建专门机构协调帮助中小企业上市,同时,深圳市中小企业在改制、辅导、上市不同阶段,可获得资金资助。

  为统一研究制订深圳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政策措施,深圳将组建市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上市培育办)的专门机构,协调解决影响深圳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各种问题。同时还规定上市培育办有职责加强与金融机构、风险与创投机构,以及证券、产权交易、资产评估、会计、法律等上市培育中介机构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为促进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提供服务。

  为加大力度培育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后备资源,深圳提出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引导与培训、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备案登记制度等措施,定期对全深圳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后备资源进行统计分析,建立完善改制上市后备资源库,构建中小企业在不同层次资本市场呈“培训、改制、辅导、报审、上市”梯形方阵的后备资源队伍。对于已备案登记但尚未进入改制辅导阶段的企业,要求定期组织专家服务团,按照“一企一策”的个性化培育方式,推动其加快进入改制辅导阶段,对已备案登记并进入改制辅导阶段的企业,开展上市前景评估,编制和实施深圳市年度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后备资源重点培育服务计划。对列入计划的企业,将被列为重点培育与服务对象予以解决其改制上市中的困难和问题。

  深圳市还规定,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科技研发专项资金,应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额度,对深圳市中小企业在改制、辅导、上市不同阶段,给予资金资助。其中在国内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资助总额最高为310万元,在海内外其他证券交易市场(主板或创业板)上市的,资助总额最高为210万元。同时,深圳市规划、国土部门在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深圳已改制上市企业及重点培育企业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土地的实际需求,合理制定年度产业发展土地供应计划,积极组织已改制上市和重点培育企业参与土地供应“招拍挂”工作,优先安排已改制上市及重点培育企业进驻产业集聚园及各种存量调整产业用地,解决重点培育企业对土地的需求。

  为引导和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深圳市处于创业期企业的股权投资力度,加快其成长步伐,壮大企业改制上市后备资源队伍,深圳市政府还将设立创业投资引导专项资金,将启动和实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创投机构风险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制定创业期企业认定标准,对列入计划的创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项目,根据创业投资机构对深圳市创业企业的实际投资金额,按1/2的比例配投。

  深圳市贸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政策明确,创业板呼之欲出,广大中小企业正迎来股票上市交易的大好机遇,深圳此时制定出台《关于扶持我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若干措施》,将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引导和推动力度,加快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后备资源队伍的培育,完善扶持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政策措施,破除影响和阻碍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困难与障碍,构建有利于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运行机制,保持深圳业已形成的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先发优势,推动深圳更多中小企业在国内外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上市,把深圳民营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推上一个新水平。

转载请注明来源:深圳市政府再度出手 支持中小企业上市

相关文章

噢!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