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案落幕 大多数投资人完成股票过户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948

||2009-02-08

被称为“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的东方电子民事赔偿案日前尘埃落定,6000多名投资人获得赔偿。在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中,此案创下了原告人数最多、受案数量最多、涉及金额最大等第一。

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介绍,从2003年2月8日开始,截至诉讼时效到期后的2005年底,法院共受理了涉及全国20多个省区市的6989名投资人提出的2716个案件,涉案标的额为4.42亿元,审理期长达4年半,此案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

在法院的努力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2006年7月,东方电子借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机提出了自己的调解意见,并获得股东大会通过。这次赔付确定东方电子集团以其持有的东方电子股票来赔偿原告损失,股票以每股6.39元计价,依据青岛市中院确定的股民的实际差额损失数额确定赔偿股票数量。截至2007年12月30日,除了134名不在赔偿范围内的投资人主动撤回起诉以及30名因交易资料不齐等原因尚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投资人外,其余案件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调撤率为99%。

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闫春光介绍,截至目前,大多数投资人通过法院协助执行的方式完成了股票过户,其余投资人的获赔股票也正在过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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