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试点KTV收费 每间包房每天收4至12元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115

||2009-02-08

昨(23)日,记者从(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召开的“省音乐作品、音像制品著作权保护座谈会”得知,成都市的各试点歌城将在5月1日统一完成“V O D 点歌系统”的安装,按每间包房每天4至12元标准收费。

会上,五十多位各界代表会聚一堂,就目前原创作品的版权保护、K T V 版权收费等问题进行交流。

K T V 营业场所的歌曲使用收费问题,成为会议关注的焦点。据了解,我省各娱乐场所的歌库里一般都有3至5万首曲目,但大多经营者并没有给权利人支付使用费,这种侵权“极大打击了创作人的热情”。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成都市的各试点歌城,将在5月1日统一完成“V O D 点歌系统”的安装,并开始试点运营。该系统将对歌城包房中的歌曲点播频率进行电脑记录,以点歌的综合数量进行费用的收取。目前,每间包房每天的收费标准初步定为4至12元,收取的费用将对歌曲版权所有者进行回报。

其实,相比以前广为流传的“12元/包房/天”的收费标准,即将推行的计费标准已经便宜了很多。但记者从会议现场的反馈来看,众多商家虽对收取版权费表示支持,但如何收,收多少,商家仍有一些话想说。A T T 量贩歌城的孙先生表示,不考虑K T V 上座率,按包房数量一刀切收取基本费,比较难以接受,“比如我有100间包房,今天只有50间上了客人,但另外50间也得按每间4元来收费,万一装修等停业,包房费还是要收,怎么解决?”除此之外,孙先生还道出了K T V 的另一大顾虑,此外还会不会有单个的著作权人又来收费?“两边都要交钱,我们给谁?”

昨日记者采访时,有众多娱乐场所提出相似问题,希望有关组织能与商家共同协调好。

当然,业内人士的共识是,对音乐作品的创意源头确实应加大保护力度,否则创意源泉干涸,市场将成为无水之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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