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购物企业偷税两千万被罚4000万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59

||2009-02-08

北京市国税局昨日曝光了2007年十起典型偷税案件,其中包括对电视购物企业北京光辉纪元贸易公司偷漏税的查处,开创了国内查处电视购物企业的先河。

据了解,北京光辉纪元贸易公司是一家利用电视、网络等方式进行销售的企业,自2003年起,该公司一直利用一家快递公司送货并代收货款,直接将货款汇入隐匿账户,截至2006年底共偷税近两千万元。查处之后,北京国税开出了偷税数额两倍的罚单,处罚金额近四千万元,这一数字还没包括每日加收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王红虎表示,电视购物、网络购物行业一直是税收管理的盲区,这种行业性的税收问题一直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不过今年将加大对这一行业的核查力度。

另外,王红虎还表示,今后稽查中,使用假发票的行为也将列入重点查处范围。王红虎表示,在今后查处过程中,对于不能确认属于恶意使用的假发票行为的企事业单位,该项发票报销将不能列支,并要求补交相应的税款。而一旦确认了某企事业单位使用假发票的行为属于“恶意使用”,税务部门将严格按偷税行为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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