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局首次斥资近330万元奖励打击侵权盗版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26

||2009-02-08

国家版权局近日公布,对120家单位和94位个人给予329.5万元的奖励,以表彰他们在查处侵权盗版工作中的突出贡献。

据悉,这是国家版权局首次对查处侵权盗版先进者进行奖励。

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获奖的集体和个人包括重庆市版权局、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四支队、福建省“扫黄打非”稽察队等单位及北京市版权局版权执法处胡海涛等人。奖励金额来自国家版权局2007年设立的“打击侵权盗版举报、查处奖励资金”。

为加大对损害公共利益的各种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规定,对查处或协助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和单位将给予1万元至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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