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通告赢导航电子地图第一案 获50万赔偿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997

||2009-02-08

7月24日,扰攘业界两年的“导航电子地图第一案”道道通状告凯立德侵犯其导航电子地图知识产权一案终于尘埃落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决,“凯立德”行为构成抄袭,侵犯了“道道通”的合法知识产权,必须在《中国测绘报》上公开刊登赔礼道歉声明,并依法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人民币。

  此外,使用侵权产品的“北京中微恒业中心”销售装载的侵权产品GPS卫星导航仪,也被判立即停止销售并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据了解,瑞图万方于2006年6月发布全国第一张覆盖全中国大陆所有县市的导航电子地图“道道通”,之后不久,凯立德也发布了《凯立德全国导航电子地图(335城市)》。但是,瑞图万方的技术人员发现,在“道道通”里面的一些POI(兴趣点)和路名名称中,有一些小的“错误”。而在凯立德发布的电子地图中,居然出现了同样的错误。

  2007年3月,瑞图万方一纸诉状将凯立德告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年2月,海淀区法院判决瑞图万方胜诉,凯立德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此后,双方还围绕电子地图,分别在深圳、佛山均形成连环诉讼。今年6月底,广东佛山市中院同样终审判决凯立德败诉。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场历时近两年的官司有助于规范软件行业尤其是GPS导航软件地图的行业竞争。电子地图由于制作和使用传播的特殊性,需要花费企业大量的人力和财力用于研发,而一旦投入市场,却往往面临大范围遭遇侵权的情况。

  尽管胜诉,道道通母公司负责人仍然认为,电子产品的易复制性导致电子地图上自觉不自觉的侵权案屡有发生,行业打假形势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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