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反垄断调查由发改委和工商总局负责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925

||2009-02-08

近日,新民网报道了商务部已受理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董正伟“对微软开展反垄断调查并罚款10亿美元”的提议。21日,董正伟向新民网记者表示,其于今日上午8点30分收到商务部条法司电话,称对其建议做出了处理意见。

  董正伟称,商务部条法司的初步处理意见以国务院“三定”方案授权为由,结合反垄断法执法分工,称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董正伟提出的微软垄断行为不属于由经营者集中问题引起的,因此不在商务部反垄断审查的职责范围内。

  商务部条法司建议董正伟与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取得联系,垄断协议、市场垄断、行政垄断等反垄断执法问题应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负责。

  董正伟认为商务部条法司如此快速地做出初步处理意见,极大地鼓舞了中国公民、企业反垄断维权行动,彰显了中国政府反垄断执法的信心和决心,商务部较好执行了反垄断法的执法责任,反应速度之快、效率之高将对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的反垄断执法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但让董正伟觉得不满意的地方在于,商务部作为反垄断委员为办公室设立机构,负有协调反垄断执法机构执法的责任,条法司仅仅称对微软等反垄断执法案件由发改委、工商总局负责是不全面的,应该明确表明在调查中的协调职能。据董正伟透露,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司已受理了微软的反垄断调查。

  而微软方面则向新民网记者表示,目前微软不知道商务部或任何反垄断机构的调查,微软在全球范围内,包括在中国,一直努力确保遵守有关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并将继续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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