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垄断案”起风波:中国市场待验身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861

||2009-02-08

《中国高科技领域反垄断调查报告》显示,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后,中国已有三十多家企业进入反垄断榜单,其中不乏国内外知名企业。随着质检总局成被告,中国反垄断调查正式拉开帷幕。

  近日,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正式向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发出多份《请求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建议对微软开展反垄断调查,罚款10亿美元。

  微软是否可能被国家相关部门列为反垄断调查对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董正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于8月18日收到了商务部信函,称对微软等6份反垄断调查建议申请书已确定由商务部“条法司处理”。

  但商务部新闻办相关负责人却向本报记者表示:“商务部并没有受理微软垄断案。我们只是给了董正伟一个回函。他在解读上跟事实是有出入的。”

  “我们建议董正伟与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取得联系,垄断协议、市场垄断、行政垄断等反垄断执法问题应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负责。

  “这是政府的外交辞令。我已经提起行政复议了。”董正伟表示。

  董正伟觉得不满意的地方在于:“商务部作为反垄断委员的办公室设立机构,负有协调反垄断执法机构执法的责任,条法司称反垄断执法案件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负责是不全面的,应该明确表明其在调查中的协调职能。”

  董正伟透露,发改委价格监督司已经正式受理了他提出的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申请。

  但记者向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司及国家发改委新闻办询问此事时,均未得到答复。

  “由此可见,针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已经进入正常的行政执法程序中。”董正伟说,对微软反垄断不仅仅是促进国内软件企业公平竞争的需要,也是保护电脑用户合法权益的需要。

  董正伟在发给上述三部委的《请求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中称:“每年我国计算机市场个人和单位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和服务器总销量至少在3000万台以上。这其中至少有60%-70%的电脑使用了微软的Windows视窗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这一数据,成为董正伟认定微软在中国市场具有垄断地位的主要依据。

  申请中还有这样的表述:“在中国居民收入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的背景下,微软以国际市场价格销售其软件产品,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经营行为,微软因此获取了高于其他国家市场的暴利。同时,微软软件产品绑定品牌电脑销售、不公开软件程序源代码等手段和行为,属于市场垄断和技术垄断的结合,妨碍了公平竞争。”

  董同时表示,他此次将微软的技术垄断、价格垄断和市场垄断一并提出,要求相关部门调查,这实际上对微软是有利的,按照《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如果他一次只递交一个调查理由,而调查事实又成立的话,微软损失的有可能就是30亿美元了。

  有业内人士表示,截至2008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了2.53亿人,微软软件产品在中国市场占据了70%的份额。微软最新的视窗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在中国市场的最低售价为899元,Vista家庭基础版售价499元。按此计算,2007年一年,微软视窗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在中国至少有414亿元左右的销售收入。

  微软针对反垄断问题向本报发来了四点声明:

  第一,微软全力支持中国在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做出的努力。我们坚信这种努力必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鼓励创新并推动经济发展。

  第二,微软致力于并将一如既往地为中国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支持中国信息产业的发展。

  第三,微软在全球范围内,包括在中国,一直努力确保遵守有关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我们将继续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支持中国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

  第四,目前,微软未受到有关部门或任何反垄断机构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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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3C领域的多家企业被消费者贴上“垄断”的标签,因为这些企业在行业内都很强势。难道强势就真的都是垄断企业?奈何被戴上“高帽”的企业假的叫不得,真的罚不得。于是,出台中国的《反垄断法》呼声日隆【】
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将在我国正式实施。经过13年的立法“长跑”,人们有理由对新法冀望甚高。尽管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仍面临巨大和复杂的外部环境,但毫无疑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将借助这一法律,变得更为公平与公正,秩序更为井然【】
8月1日起,被寄予厚望的《反垄断法》即将开始实施。历经13年始磨一剑的《反垄断法》,人们当然有理由寄予厚望,然而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宏伟介绍,原先制定草案时计划在今年8月1日前制定40余个配套规则,迄今为止,无一出台【】

导读:8月1日是我国第一部《反垄断法》实施的日子。随着这一天的临近,很多企业尤其是占有行业垄断地位的跨国公司纷纷应对,有的对自己系统的商务贸易开展突击检查,有的进行内部规制和法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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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三个月会有结果?

  “目前两个执法机构正在做外围调查。反垄断案件的调查,不一定一开始就找上门去,这样动静会比较大。”

  董正伟告诉记者,虽然《反垄断法》没有明确具体的调查期限,但按照中国的行政复议法,一般行政机关的处理会在2-3个月内有结果。但微软如果利用“民族”外交手段,这个时间可能会延长。

  董正伟说,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只是刚刚开了个头,中间还有一道难关待闯,因为另一家执法部门——国家工商总局,并未对他的建议表态。

  因为董正伟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建议,既涉及了微软价格垄断、技术垄断,又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需要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执法。

  而从目前得到的情况看,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对微软垄断案似乎还没有准备联合行动的迹象。

  此前,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宁宣凤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以《反垄断法》正式生效为界限,并按照8月1日之前“既往不咎”的原则,微软或英特尔等一些跨国公司的行为,不论是否存在垄断,都不会受到法律的管束,如果想告赢他们,须在8月以后搜集新的证据。

  但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要想搜集到新的证据可能并不容易,在《反垄断法》颁布后生效前的一年多内,很多跨国公司都采取了培训、自我审查等应对方式。

  国产软件厂商永中科技董事长曹参在接受采访时说,微软富可敌国,国内中小企业很难和微软抗衡,单纯依靠个人和企业诉讼显然是不行的,关键时刻应该由政府出面。

  中科院院士倪光南也认为,欧盟在反垄断方面的一些做法很值得中国学习。“负责调查微软的欧盟委员会和美国司法部都是很高级别的政府部门,他们有能力直接调查微软。而一般企业或者一般政府部门就很难做到这点。”

  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从国外反垄断调查情况来看,反垄断关键取决于政府的态度,如果以公众立场为考虑,进展就会比较顺利,反之进展就会较慢。

  但《反垄断法》立法专家小组成员之一的一位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和其他规制对象相对单一的经济法律相比,作为一部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性法律,《反垄断法》的法律框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反垄断法》处理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及行政垄断等问题,有着不同于其他法律规制对象的复杂性和专业性。

  该专家指出,在《反垄断法》的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大量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正因为如此,反垄断行政执法机构将配备大量的专业人员来参与执法工作,法律专家、经济学专家将针对不同案件进行详尽的调查、分析和论证,通过高度的专业分工协作,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才能完成对案件的判定。以微软案为例,2004年4月欧共体委员会对微软做出的行政裁决长达302页和13万字,2007年9月欧盟初审法院的判决书也长达256页和11万字。

  这位专家提醒说,打反垄断的官司不能只凭直觉甚至民族情绪行事,需要冷静。首先,必须搜集大量的证据;其次,在IT行业要认定一个企业垄断,除了经济分析、市场分析外,还涉及技术评估;再其次,要做好打长期官司的准备,国外一个反垄断的官司平均要打7年,这需要大量的金钱和精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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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3C领域的多家企业被消费者贴上“垄断”的标签,因为这些企业在行业内都很强势。难道强势就真的都是垄断企业?奈何被戴上“高帽”的企业假的叫不得,真的罚不得。于是,出台中国的《反垄断法》呼声日隆【】
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将在我国正式实施。经过13年的立法“长跑”,人们有理由对新法冀望甚高。尽管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仍面临巨大和复杂的外部环境,但毫无疑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将借助这一法律,变得更为公平与公正,秩序更为井然【】
8月1日起,被寄予厚望的《反垄断法》即将开始实施。历经13年始磨一剑的《反垄断法》,人们当然有理由寄予厚望,然而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宏伟介绍,原先制定草案时计划在今年8月1日前制定40余个配套规则,迄今为止,无一出台【】

导读:8月1日是我国第一部《反垄断法》实施的日子。随着这一天的临近,很多企业尤其是占有行业垄断地位的跨国公司纷纷应对,有的对自己系统的商务贸易开展突击检查,有的进行内部规制和法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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