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卡拉OK企业就版权费签约 今年不会涨价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111

||2009-02-08

引起广泛关注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缴争议,昨天在上海取得突破性进展。上海在全国首创了集体缴纳方式,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进行了“团购”式砍价,2008年的团购价每包房每天6元,比此前协会公布的上海地区每天11.1元收费标准便宜近半。昨天,首批54家卡拉OK企业与音著协签约,涉及包房3500余间,缴纳版权使用费近千万元。

108天,“砍”出5折价

“‘团购价’的出台并不轻松,我们作为会员企业代表,与音著协进行了108天的艰苦谈判,这才达成了5点共识,包括总部在上海的卡拉OK经营企业可以按照上海标准缴费。”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徐淑萍告诉记者,今年8月,音著协正式公布了2008年的全国各地区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其中,收费最高的地区是上海,达到了每包房每天11.1元。“对于当初的这一收费标准,不少企业觉得难以接受。”

徐淑萍说,上海地区的包房数量在全国数一数二,因此也就有了和音著协砍价的底气。“最终,双方达成了采取集体购买版权使用权的办法,以会员单位拥有的12000间包房数作为担保,从而得到了国家版权局在公告范围内的团购价格。”根据目前价格,上海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的非会员单位2007年收费每包房每天5元,2008年为8元。会员单位价格更低,2007年团购价4元,2008年为6元。6元这一价格比原先公布的上海地区标准低了5.1元,也比音著协公布的其他地区收费标准要低2元左右。

2009年谈判尚未启动

徐淑萍说,目前上海已经有70%以上的卡拉OK企业委托行业协会进行版权缴费谈判。不过,由于现在的协议是2年一签,因此2009年的版权收费标准还没有启动,具体收费标准也无法预计,只能留到明年再次谈判。“可以想像,这仍然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谈判。”

但是,对于卡拉OK企业来说,每天的实际开房率和企业拥有的总包房数量肯定有一定差距,缴费模式到底如何进行?徐淑萍透露,目前,行业协会正在进行这一方面的调研工作,希望能够通过相对客观的手段确认企业每天使用包房的数量,再商讨付费工作。

中国音著协昨天也表示,对于拒不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者,音著协将采取各种维权措施严厉打击侵权行为。

多数企业表示不会涨价

企业缴付了版权使用费,会不会立刻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徐淑萍表示,目前是否涨价,仍然是一个未知数。“涨价与否是企业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所作出的调整,行业协会无法干涉。但是,价位提高之后肯定会丧失客户,因此企业对提价行为也会较为谨慎。”

不过,昨天参加签约仪式的多家企业代表均表示不会涨价。拥有80间包房的上海帝豪娱乐有限公司负责人李胜国表示,今年肯定不会涨价。“我们会内部消化这一笔版权使用费。”此外,他也表示,今年受各类事件的影响,企业经营状况较为艰难,一旦涨价,更会丧失客户,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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