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侵权输官司 老板抗拒执法罚3万元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976

||2009-02-08

因侵权存储电影被法院判处赔偿被侵权方3.5万元,网吧老板韩某却百般抵赖拒绝赔偿,近日,这一“老赖”网吧被法院罚款3万元,韩某也被传唤进行批评教育。

东莞市寮步某网吧因侵犯电影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起诉至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该网吧立即停止侵权传播电影《杀破狼》和《无极》,将存储于局域网服务器的上述电影予以删除,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5万元。判决生效后,某网吧并没有自动履行赔偿,中凯公司因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月11日,执行法官前往该网吧送达执行通知书,因当时该网吧负责人韩某不在场,经电话联系后,他指示网吧工作人员代签相关法律文书。但直到9月24日,该网吧仍没有主动支付赔偿金,韩某在电话中否认对本案件知情,称未曾收到过任何生效文书,更不知道判决内容。至于执行法官送达的执行通知书,他则推三阻四,表示属下工作人员的签收行为不能代表其本人行为,他不按执行文书的要求履行也不算违反法律,更不应负任何法律责任。

针对这种情况,为切实保障申请人的权利,打击恶意赖账的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承办法官于当天下午与书记员一道冒雨前往该网吧,现场查封了网吧内18台营业电脑。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韩某情绪激动,态度强硬,在执行法官再三要求下,仍拒不签收强制裁定书和查封清单。

鉴于该网吧负责人韩某无视法律权威,态度恶劣,抗拒执行,法院依法决定对某网吧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次日下午,法院将韩某传唤至执行局,严正地向其送达了罚款决定书,并对其抗拒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网吧负责人韩某终于承认了错误。次日,在确认款项已如数到账后,本案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该网吧,依法解除了对营业电脑的查封,并当场再次对韩某及网吧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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