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重庆侵权盗版案件呈现五大新特点
||200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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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各类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也日益增多。重庆市版权局日前公布了2008年办理的各类侵权盗版案件出现的五大新特点。
记者从重庆市新闻出版局获悉,五大新特点包括:一是网络盗版比重上升。2008年立案查处各类侵权盗版案件86件,其中网络侵权盗版案件65件,占75.6%,互联网中的私服外挂、音乐、文学作品侵权盗版现象更为突出。二是法人举报投诉增加。过去个人维权投诉占较大比例,现今到重庆市版权局举报投诉的权利人多数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软件公司、网站等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一变化表明各类作品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市场经济中。三是案件调解数量较多。2007年调解案件为13件,2008年增加到46件。四是侵权手段日益隐蔽。一些侵权盗版网站不断变换IP地址和网络服务器,以此干扰办案人员对侵权事实的认定。五是固定证据难度加大。网络案件证据容易灭失、办案时效短、保密性强、专业技术性要求高,与传统侵权盗版相比取证难度加大。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指出,这些新的变化给查处侵权盗版案件的固定证据、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带来一定难度,需要调整调查及执法手段,加强对其的查处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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