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铭大动内地投资架构 鸿海钻新税法空子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90

||2009-02-11

在内地实施内外资税率一刀切的情形下,鸿海为“合法避税”作出新的诠释。

3月11日,鸿海发布公告显示:以100%股权移转的方式,将在中国大陆所有转投资事业全部改为由香港控股公司控股。

这些香港控股公司包括KeepProfitHoldingsLtd.、UnionWideEnterprisesLtd.等十家公司。同时,鸿海针对人力资源成本较低的地区大力投资,本次新增投资的大陆公司包括鸿泰精密、东莞宏松、深圳鸿富锦、淮安的富准精密、富盟电子、鸿富锦、富鹏精密、烟台的富泰康电子等,以上公司实际投资额达4.9620亿美元。

鸿海方面毫不讳言自己的一系列变化主要是响应中国内地已经实施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改变中国内地业务投资架构,借助中国内地对香港的税收优惠,也可以实现赋税递减。这一做法可使从中国大陆汇出股利缴纳的税率由10%降至5%,亦即股息税减少50%。

2008年1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正式实施,企业也开始在寻找新的方式合法避税。而鸿海就是最受关注的一例。鸿海方面称,目前选择合法避税的企业已经有十多家,任何企业都是追逐利益的,“逐良税而居”是合法的,也是很正常的。

对此,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民营企业税法研究室主任翟继光认为,在避税地设公司,再把股权转到避税地去,也是企业常用的方法。然而,鸿海在内地的企业由台企身份突然转型为港企,其浓郁的会计规避性还是引发了业界争议。而它是否会引发其他台港资企业,甚至外企的连锁反应,都成为大家持续关注的话题。

台资变身为港资

上海胜章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胡波强调,“鸿海将内地公司股权转让给香港子公司,那么,内地公司的身份也就由台资企业变成了港资企业。”

胡波告诉《IT时代周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2008年1月1日起,非居民企业从我国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将按照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俗称股息税)。而此前的税法,非居民企业免交预提所得税。

据悉,在新税法中,区分了“居民企业”纳税人和“非居民企业”纳税人。 所谓“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鸿海方面称,此举并非调整内地业务布局,只是在会计行为上周转。那么,此次股权转让意在何为呢?

根据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及内地与香港、澳门间的税收安排(以下称“协定”),与国内税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

胡波解释说:“内地与香港签订了税收协定,香港征收5%的预提所得税,而未与台湾签订相关税收协定,台湾仍然征收10%预提所得税。”也就是说,鸿海内地公司股权转让后,其享有了50%的预提所得税优惠。

鼓励员工回家乡

鸿海的准备还不仅如此。

此前内地旧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资企业,包括台资企业享受国家15%的税收优惠,在某些情况下,享受“三减两免”的税收优惠,内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则为33%。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为25%。这使台资企业享受的优惠大大减少了。

一方面着手进行港资的结构调整,另一方面,对于台资企业税率将由15%升至25%的变化,鸿海其实也有两手准备,提前布局。过去两年,鸿海即开始积极在中国内陆和越南布厂。有分析师称这有助减轻整体税率的上升压力,预估今年鸿海税率约为20%,仅较去年的19%略增,且未来几年税率也可维持在20%的水平。

同时,为了降低成本,鸿海将在昆山的富士康电子与富弘精密组件合并。鸿海强调,此举为资源整合,降低管理成本,增加营运绩效,预计2008年6月完成。 此外,鸿海在山东投资9000万元人民币,扩张其消费电子及PC相关业务。

鸿海鼓励深圳员工回内地工作,做更有效率的调配。鼓励在沿海厂区工作的员工,如自愿回家乡工作,也可选择鸿海在其家乡当地的工厂服务,鸿海承诺将保障员工长期工作权。

郭台铭表示,“中国大陆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使小厂负担成本上升,提高竞争门槛,鸿海因规模大、产品多元且布局广,各个产品消长可以互补,人力也可调动互补。”

新税法促使台企转型

在严厉的新税法环境下,财大气粗、擅长调整的鸿海尚且如此兴师动众,其他更多的在内地中小型台企的生存环境就更显艰难了。

总部设在台湾的工业总会副秘书长蔡宏明表示,通常在大陆的一家合约制造型台湾企业的利润率只有5%左右,税务及劳务成本攀升自然会对这种利润率本来就较低的企业产生压力。

自2007年下半年我国宣布了一系列旨在改善本地工人生活水平、抑制经济过热的改革措施以来,台湾企业的转变一直呈现加速之势。

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台商开始从台湾向大陆转移。如今受大陆经济转型影响,台商出现了两个显著变化,即产业转型升级和空间布局转移,这种转变在大陆施行“两税合一”规定之际,显得尤为突出。

目前在内地大约有5万-7万家企业是由台商运营,或带有台商背景的。据中国商务部的资料显示,从1989年至2007年11月份,台湾对大陆的直接投资额总计达439.1亿美元,总人口只有2,300万的台湾成为大陆第五大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

厦门市台协常务副会长罗宪德相当乐观,他认为新税法向高科技行业倾斜,软件、动漫、信息等产业仍然享受15%的优惠税率,所以新税法将促使从事传统产业的台商转向高科技产业,加快其升级、转型。

不少台商由此开始重视在传统生产中加入高科技元素,或者转行做高科技产业。东莞台商协会还专门成立了产业升级转型委员会,辅导当地台企的升级转型。

中国不再“照单全收”

厦门大学台研院教授李非称,传统的台企密集地长三角、珠三角、海西区(指台湾海峡西岸一带的经济区)等,对台商从“招商引资”转变为“挑商引资”,不是所有台资进来都 “照单全收”,而是要求技术含量更高、服务性更强。

由于中西部地区、出口加工区及保税区等海关特殊临监管区域的加工贸易企业仍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加上中西部与东北老工业基地资源优势明显,劳动成本低,促进台商向中西部、东北与特殊免税区转移,预示着台商大陆投资区域布局将发生新的变化。这都有利于分散台商投资过度集中于局部地区的现象。

有不少台商指出,大陆经济环境变化与政策调整,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台湾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同样进行过产业升级,淘汰“高污染、高能耗、高投入”与低效率、低技术含量、低附加价值的产业。而且大陆政策调整不是针对台商的,对港澳及外商同样适用,对内地企业也是同样标准。

虽然经济学家预计将有更多台企把投资分散到大陆以外的地区,但考虑到这些地区目前还缺乏科技公司工业园区等必要的基础设施的情况,他们认为由此产生的影响不会大到足以损害大陆经济的程度。

鸿海的例子也说明,聪明的台商不会因为税率上升而消极放弃,而是会因势而变,牢牢跟随大陆经济发展,决不缺席。

也有不少台资企业效仿鸿海,调整对大陆的投资方式。2007年下半年以来,台湾“经济部投审会”已接到20多家上市公司申请变更对大陆投资的架构,即将对大陆的直接投资更改为经第三地设立控股公司后,再转投资大陆事业,预示着台商的大陆投资与经营模式也将发生新的变化。

然而,会计和税收行业人士普遍人为,鸿海香港镀金的做法很聪明,也很合法,但这样的对策是否符合新税率政策制定的初衷,值得我国有关部门好好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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