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钱打官司 顾雏军1.65亿元判决已生效
||200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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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商界挥斥方遒的巨商,如今身陷囹圄资金捉襟见肘。
据ST科龙(000921,SZ)昨日公告,因上诉人没有支付二审受理费用,顾雏军及其格林柯尔系支付非法占用海信系资金1.65余亿元的判决业已生效。
顾雏军及其格林柯尔系2007年8月30日被判向原告海信科龙系支付全部挪用资金1.65亿元。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也由被告承担。但由于被告对判决结果不服,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了上诉,故案件一审判决并未生效。
昨日,ST科龙发布公告,广东省高院于2008年6月9日作出裁定,由于上诉人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天津格林柯尔在未在规定的交费期限内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案件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结果处理,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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