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集团前董事长李健熙逃过牢狱之灾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53

||2009-02-11

据韩国媒体报道,因涉嫌非法继承经营权及逃税而被起诉的三星集团前董事长李健熙7月16日被判缓刑,逃脱了牢狱之灾。

“判决明显有利于被告”

报道说,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7月16日下午宣判,李健熙非法赠予儿子可转换债券的罪名不成立,而低价发行三星SDS附认证股权债券的诉讼时效已过,因此免予起诉。法庭最终判定李健熙逃税罪名成立,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以1100亿韩元(约合1.09亿美元)罚款。此前,检察官要求判处李健熙有期徒刑7年,并处以3500亿韩元(约3.5亿美元)的罚款。

特别检察官赵俊雄指控李健熙在2000年至2006年间通过冒名股票账户隐匿财产,并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向其子李在镕以极低的价格转让可转换债券,以此逃过1128亿韩元的(1.1亿美元)税款。虽然对其他股东造成了经济损失,但法院认为李健熙背信罪名不成立。

三星公司的其他7名被告有的被判处缓刑,有的无罪释放,其中三星前副董事长李鹤洙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缓刑五年,罚款600亿韩元。

当天法庭聚集了数百名旁听者和国内外媒体记者,将现场挤得水泄不通。在法院宣判李健熙缓刑以后,三星方面的人员露出安心的表情。

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说,判决结果明显有利于被告,法庭宣布判决后,法庭内传出了掌声。法新社报道,听到判决后,李健熙的脸上也有了笑容。

引起民权活动家不满

判决结果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他们谴责判决不公,称这一判决“可耻丢人”。

韩国汉城大学一名贸易学教授说,他对于判决结果“无话可讲,深感失望”。

民权活动家认为,这是韩国10年来加强家族企业透明度努力的大逆转,并为其他企业大亨向后代转让财产而不缴税铺平了道路。

针对李健熙的调查由三星公司一名前律师引发。那名律师称三星公司有一大笔钱用于行贿检察人员、官员和其他有影响力的人。

检方经过3个月调查,对李健熙提出了指控。但检察官以证据不足撤销了这一指控。

李健熙现年66岁,曾长期任三星集团董事长,今年4月遭指控后辞职。他听到16日的判决结果后说:“我为给人民造成麻烦表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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