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集团主席黄光裕曾向商务部官员行贿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41

||2009-02-11

几天下来,黄光裕到底身在何处任然是迷。

昨日,《证券日报》记者从知情人士那了解到:“这事是由高层督办的,市局(北京市公安局)各经侦支队都在分头办案,分头查。”

该知情人士同事告诉记者:“这事保密工作做的很严,也别在打听了。”

事发商务部官员受贿案?

本报记者从不同渠道获悉,黄光裕此次事情是由纪临检察机关先查的。而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黄光裕祸起向商务部官员行贿,而这些官员都已被中纪委“双规”。

“这事确实是纪检部门先查的,商务部前阶段有几个干部被抓,是他们交代出来的黄光裕,操纵股价是顺道办的案子。”该知情人士对记者吐露。他同时对记者表示:“不能说调查黄光裕就是因为行贿,但至少是调查黄光裕的源头,顺路把他所有事情都查了。”

有传言称,黄光裕在10月被限制出境,11月才被公安局带走协助调查。

该知情人士所指的商务部干部,就是前阶段闹得沸沸扬扬,已经被查的原商务部巡视员(正司级)郭京毅和原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

而有传言指出,黄光裕是为了让国美电器在港上市而行贿了商务部官员。

记者查阅资料显示,国美电器当年上市是采取了当时常见的“红筹上市”模式。

黄光裕直接持有国美电器35%股份,另外65%股份则由“鹏润亿福”持有。而鹏润亿福的100%股权,亦由黄光裕拥有。

这一看似并非必要的股权设计,实际上是为国美电器日后变身外资以及借壳上市做准备。

而商务部规定“组建中外合资商业零售企业,外方股份比例必须在65%以下”。故此,黄光裕只能自己持有35%国美电器股权。

变身就要付出行贿成本吗?

2004年4月,国美电器“红筹上市”迈出决定性一步。

而据当时有媒体报道,黄光裕则将持股的国美电器65%股权,全部出售给了BVI公司Ocean Town。而Ocean Town由另一家BVI公司Gome Holdings全资持有,而Gome Hodings亦由黄光裕个人独资持有。不久,“中国鹏润”更名为“国美电器”。

而2006年,黄光裕再次取得突破,实现了国美电器整体上市。

此前,黄光裕曾在公开场合表示“遗憾”:2004年6月国美上市时,受限于65%的持股限制,国美电器在全国的38个分部中,仅北京、成都等20个“业务优质”的分部放进上市公司,而上海、香港等18个分部尚未纳入。

但没多久,2006年3月末,国美电器突然停牌并公告称,其“将把母公司未上市的35%资产装入香港上市公司”的申请,已获商务部批准。

而当时商务部巡视员(正司级)郭京毅和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正在当职,而其中是否有猫腻存在,业内人士认为就不好揣测了。

11月26日,记者拨打国美副总裁何阳青的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

至此,国美电器,最终转变为一家注册地在英属维京群岛的“外资独资企业”。

“现在这个情况分析,已经进入刑事拘留这个程序了,想脱身不容易了。”证券界著名维权律师严义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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