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澄清:预约挂号收费有政策依据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986

||2009-03-07

昨天,市卫生局就“叫卖医院挂号卡”事件发表声明称,2006年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与爱康公司签署了终止合作的协议。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同时表示,电话/网络预约挂号3元/次收费有政策依据,贩号与预约存在本质不同。日前,有媒体就爱康国宾集团在北京开展预约挂号情况进行了采访和报道,其中涉及爱康国宾集团与北京市卫生局信息中心及医院合作问题。

在这份声明中,市卫生局信息中心表示,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预约挂号的服务形式开始于1995年。当时北京地区的30余家大型三级医院看到群众的挂号需求,分别陆续自行或与运营公司合作开展通过电话的预约挂号服务。2005年5月,北京爱康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将“北京市预约挂号一卡通”和“健康卡”服务整合,由爱康公司负责运行。为使预约挂号服务更好开展,北京市卫生局信息中心与爱康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截至目前,虽然在北京市还存在几家提供预约挂号的公司,但爱康国宾集团的合作医院数量最多,服务覆盖面最大。

2006年,由于管理要求暨工作方向调整,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与爱康公司签署了终止合作协议。除在卫生局网站保持预约挂号链接以外,所有服务的策划及运行均为爱康公司行为并独立承担相关责任。在整个进程中,提供预约挂号服务的公司都分别与相应的合作医院签署合作协议。

市卫生局澄清

预约挂号收费有政策依据

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表示,预约挂号是挂号服务的一种便民形式。很多用户只是为了挂专家号,甚至只为挂某一个医院的某一位专家。由于各医院能提供给网络预约用的专家号数量有限,社会对专家号,特别是大医院和大型专科医院专家号的需求大大超过资源,而大量普通号仍有资源无人利用。热点专家号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是任何挂号方式都无法解决的矛盾。电话、网络预约挂号3元/次收费有政策依据,贩号与预约存在本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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