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硕就黄静案提起申诉 检察机关未做出决定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388

||2009-03-07

获得国家赔偿的黄静维权案还未尘埃落定,黄静起诉华硕名誉侵权一案将在3月初开庭。昨天,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慕平表示,华硕方面已提起申诉,检察机关尚未做出决定。

  2006年2月,首都经贸大学大三学生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电脑,但在后来的修理过程中发现CPU存在问题,随后黄静与其代理人周成宇找到华硕要求数额为500万美元的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当年3月7日,黄静与周成宇被北京海淀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带走,随后被批准逮捕并关押至海淀看守所。2006年12月26日,海淀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批准已经关押了10个月的黄静取保候审。后来,黄静向海淀区检察院提出了国家赔偿。

  记者从海淀区检察院了解到,今天,黄静将去检察院领取国家赔偿,她的律师表示,黄静起诉华硕名誉侵权案,将在3月初开庭,此后,黄静还将继续提出更多针对华硕侵权的一系列起诉。

  慕平认为,作为检察机关需要总结的是,对于罪与非罪认识不太统一,对社会危害又不是非常明显的案子,没有必要在当时采取逮捕的措施,案件完全可以继续审查,到最后哪怕检察机关认定嫌疑人有罪而法院认定其无罪,这也是很正常的。“逮捕和羁押措施的运用,应该是犯罪事实非常清楚或者不采取强制措施有明显的社会危害,这一点是检察机关应该总结的。”慕平表示。

华硕就黄静案提起申诉 检察机关未做出决定
华硕就黄静案提起申诉 检察机关未做出决定
一台价值2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为大三学生黄静换来了10个月的“牢狱之灾”。2006年,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电脑,在修理过程中发现其CPU存在问题。然而在维权过程中,黄静却被华硕以敲诈勒索之名告到公安部门。此后,黄静被批准逮捕,在看守所度过了10个月。近日,黄静终因“冤狱”获得了国家赔偿认定书。昨天,黄静及其律师决定对华硕提出名誉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诬告陷害三项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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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曾轰动一时的“勒索华硕500万美金”案有了新进展,在看守所被关押10个月的北京某大学女生黄静,将获得海淀区检察院的国家赔偿。昨天,“华硕维权联合律师团”的成员律师透露,本周起,黄静还将着手进一步起诉华硕公司,起诉主要围绕名誉权和赔偿两方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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