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躲猫猫”事件说明检察机关工作不到位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06

||2009-03-12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今天在接受新华网访谈时指出,“躲猫猫”事件的发生,说明检察机关驻看守所检察的工作做得还很不到位,建立完善的检察院巡查制度,有效监督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将成为下一步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面。

童建明表示,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监督包括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也包括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总体看,这几个方面的监督工作是有成效的。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列举的一系列数据就是有力的说明。

童建明进一步指出,同时也要看到,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确实存在发现问题渠道还不够畅通、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效力不够强等问题。 这些都需要通过改革来进一步完善。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专门提出了要改革和完善对侦查活动等的法律监督。从工作机制层面看,既要加强各项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也要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其中的巡查制度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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