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条例正式发布 废弃电器回收终有法可依
||200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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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曾长期报道关注的废旧电器回收行业传来好消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日前正式发布,这将推动我省废旧电子垃圾处理产业逐渐步入实质性的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时代。
记者从安徽省信息化推进中心获悉,《条例》将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那些无资质擅自处理电子垃圾的,最高可罚款50万元。这将使大量的土法小作坊关门倒闭,为专业的大企业拓宽生存空间。
《条例》同时规定,电器电子产品销售、维修、售后服务机构应当标注废弃电器回收处理提示性信息。而进口商如进口电子垃圾,也将受到最高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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