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证据不足海信科龙8918万货款或尽失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907

||2009-03-25

海信科龙(000921,HK)追讨多年的8918万元货款或尽失。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下称:佛山中院)近日认定,因为证据不足,驳回了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下称:容声冰箱,原名为广东科龙冰箱有限公司)起诉西安科龙制冷有限公司(下称:西安科龙)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诉讼请求。海信科龙表示将在法定期内提起上诉。

  据了解,从2004年2月开始,容声冰箱为支持西安科龙生产,先后多次提供资金、预付货款等约9000多万元,由西安科龙向其供应冰箱用压缩机。双方曾在2006年12达成还款协议,西安科龙在2007年5月底还清拖欠货款约8918万元。

  不过,西安科龙并未履行协定,于是容声冰箱在2007年5月底向佛山中院提出诉讼,要求西安科龙返回货款及相关费用。

  海信科龙表示对于佛山中院上述的判决不服,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认为判决尚未生效,暂不能判断该项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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