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盈私有化聆讯将展开 李泽楷自爆认识法官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32

||2009-04-11

电盈私有化聆讯将展开 李泽楷自爆认识法官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电讯盈科私有化上诉庭聆讯下周四展开,为免再有波折,电盈大股东盈拓透过律师主动发信给电盈小股东等披露,主席李泽楷与上诉庭法官罗杰志早已认识,自2001年起有数次社交接触,包括派对、晚饭,以及法官曾亲撰信件给李泽楷谈及电盈“网上行”服务问题。

香港证监会及司法机构均没有对此评论。

早前到法庭入誓章反对电盈私有化的小股东说,9日收到盈科亚洲拓展的律师信,指主审电盈上诉案的罗杰志法官,已在庭上披露与电盈非执行董事霍德爵士是朋友关系。

信中又指罗杰志与李泽楷互相认识,就李泽楷记忆所及,两人的接触仅限于“2001年9月一个派对及2007年3月的一次晚饭聚会,上述社交聚会皆有其它人士在场。另外,2007年9月罗杰志亲撰寄给李泽楷的信,内容关于‘网上行’上网服务问题,两人于同年10月也在电话讨论有关问题”。

信中表示“基于谨慎态度披露上述事宜,本所并不相信罗杰志与李泽楷上述接触,构成任何反对罗杰志审理本案的理由。本所希望所有本案相关人士,确定不会提出反对”。至于罗杰志披露与霍德有朋友关系,律师表明如无其它相关人士反对,他们不反对由罗杰志审理,也希望本案相关人士能作出确定,希望各方采取措施,避免上诉案不必要延误。

根据司法机构的“法官行为指引”D部,指在聆讯前,法官可就已知的事实作偏颇测试。法官可透以一个明理、不存偏见、熟知情况的人的角度,设问如果继续聆案件,会否认为法官有偏颇。如果法官跟诉讼人士是至亲或配偶,就必须取消聆讯资格。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出,社交人士互相认识屡见不鲜。若法官跟诉讼人认识,诉讼人为保障自己利益,会表明与法官认识。若法官与诉讼人是亲戚或有金钱往来,法官大多会避席。至于这次法官应否避席,他认为要由证监会或小股东的代表律师决定。

律师何俊仁指出,罗杰志是经验丰富的法官,相信他处事公正。为免公众不安心,何建议更换法官,这样对电盈也有好处,令日后裁决不会被质疑。他表示,司法机构有很多法官,未必每个都接触过李泽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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